地铁门前过酒店经营受损索赔500万
本报讯 记者张蕾 通讯员潘琳琳 因地铁四号线施工围挡阻拦酒店门脸,承租人北京新紫阳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将出租人北京腾信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及施工方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营损失500万元。
新紫阳酒店诉称,2006年5月24日,该公司开始承租被告腾信科技孵化器公司所有的位于中关村南大街52号中外交流大厦的部分房屋,开展酒店经营业务。租赁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规划、市政建设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国家相关机关支付给该租赁房屋的经营补偿归原告所有。
自2006年10月起,由于修建地铁四号线,在新紫阳酒店门前设置了施工围挡,严重遮挡了酒店的店面,给其经营造成了影响。新紫阳酒店认为,腾信科技孵化器公司擅自同意地铁四号线公司进行施工围挡,且不告知其经营损失补偿的情况,因此将该公司及施工方诉至法院,索赔经营损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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