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认为市一中院做出的死刑量刑过重,“门头沟袭警案”主犯张心磊向市高院提起上诉,请求减刑。记者昨日获悉,市高院驳回了张心磊的上诉,维持一中院的死刑判决。
2006年10月22日23时许,河南来京人员张心磊、张新亮、吕海红乘车来到门头沟区斋堂镇高沿公路附近,盗剪了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线197米。
23日零时许,为逃避检查,张心磊等人在运赃途中闯过一设卡检查站。执勤民警唐成文见状后驾警车将张心磊等人截停。张心磊、张新亮两人持压力钳将唐成文打死。5天后,两人落网,被市一分检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同年10月31日,唐成文被追认为烈士。
去年11月,一中院认定张心磊、张新亮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主犯张心磊死刑立即执行,张新亮因不是直接杀人凶手,判处死缓。
宣判后,张心磊认为自己主动坦白了以前的偷窃罪行,算是自首,因此不该被判死刑,遂提起上诉。
近日,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张心磊的上诉,维持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判。目前张心磊的案件已经提交最高院,处于死刑复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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