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再告华硕
以名誉侵权为由索赔百万元
本报讯 记者张蕾 女大学生黄静起诉华硕消费欺诈索赔500万一案被海淀法院受理后,黄静律师团再次向华硕发难。
黄静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4月10日,被告华捷联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以华硕电脑中国业务群名义在国内各大网站发表声明称:“近日,周成宇、‘龙思思’两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被告声明中虽然没有用黄静的原名而是使用化名“龙思思”,但其文章有些内容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有确凿和相互印证的事实可以证明被告声明中的“龙思思”就是黄静。
黄静认为,被告在案件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宣判的情况下,公然发布严重侵犯当事人名誉权的声明,公布当事人姓名、并确定刑事罪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延续至今。被告声明中的内容不仅造成她社会评价严重降低,侵害了她的名誉权,并且因此误导媒体舆论,在社会上形成极坏影响,并造成她被迫中断学业、无法就业、无法正常生活等严重后果。
黄静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删除所有涉案侵权内容,并发布道歉和事实澄清声明。
昨日,黄静律师团律师张平告诉记者,针对被告华捷联合信息(上海)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发表的声明文字他们已经进行了公证,并选择了公证行为所在地法院即朝阳法院递交诉状。此外,黄静律师团在一篇对外声明中表示,接下来还会“继续追究华硕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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