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启动】
1978年12月18~22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作出了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开启了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
【家庭联产承包】
1978年12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定契约,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
【经济特区】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股市的诞生】
1984年11月18日,新中国第一只公开发行的股票——飞乐音响向社会发行1万股(每股票面50元),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反响,被视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信号。1986年9月26日,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柜台——静安证券业务部开张。1990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同年12月1日,深交所开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
1986年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2年10月12~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党章,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
【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11月11~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外贸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994年1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统一政策、开放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1996年4月1日,我国对4000多种商品进口关税进行大幅度削减,关税总水平降至23%。
【住房市场化】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1998年7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废除了住房实物分配的制度,为商品房的发展扫清了“竞争对手”,从而确立了商品房的市场主体地位。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1996年12月1日,中国开始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提前达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要求,标志着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1999年3月5~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西部大开发】
1999年3月2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十条意见。
【入世】
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终于成为世贸组织新成员。
【振兴东北】
2003年9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提出了振兴东北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政策措施。
【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等内容写入宪法。它适应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客观需要,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农业税减免】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新中国实施了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被依法废止,一个在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税种宣告终结。自2004年开始,国务院就实行了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
【股权分置改革】
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物权法》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土地新政】
2008年10月9~12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改革的发力点再次聚焦到农村土地制度。10月19日,新华社全文发布《决定》。《决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有了全新表述:“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扩大内需】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考验,抵御全球经济下滑对我国带来的不利影响,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根据初步匡算,实施这些措施,到2010年底,国家约需投资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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