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凤县改了“族”,发展就快了吗?
作者:张永琪
陕西凤县政府发出通知,鼓励群众“恢复”羌族成分。有谁认为自己“疑似”羌族,都可到相关部门领取“申请表”,然后到民政局办理“恢复”成分手续。
民族承载着历史,承载着先人的血统,不是后天一声动员,一次鼓励,就能改变得了的。陕西凤县政府鼓励有“疑似”成分的群众改为羌族,是想“把个别村民小组逐步改成羌族自治村”,用县长李智远的话说,此举是“营造羌文化氛围,拉动凤县经济发展。”由于“改”民族与发展经济挂上了钩,谁去“改”民族,谁还成了发展经济的功臣呢。
拉动经济发展靠什么?靠政策,靠科学,靠人脉,靠环境,靠扎扎实实的努力。其中人是关键因素,是拉动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力。而“改”民族只是改了一个称呼,人还是原来的人,条件还是原来的条件,环境还是原来的环境,并没有为生产力注入新的因素,也就无法拉动经济发展。换句话说,如果改名称能够生出生产力,那么人何须去作艰辛努力,只需打“改”名称的主意就是了,何须为奋斗多吃许多苦头?
“改”民族与鼓励一经结缘,就难免不出虚假。在少数民族地区,如果有群众确能拿出历史依据,证明自己的祖先是羌族,现在当然要正本清源,准予“恢复”其羌族成分,以示对历史的尊重。反之,若没有可靠依据,只是按照长官意志,想把“个别村民小组逐步改成羌族自治村”而去“改”民族,这是在鼓励群众造假,是对历史的歪曲,也是对游客和社会的欺骗。对于这种公开造假的歪风如不当头棒喝,其危害性可想而知。
鼓励群众“改”民族,是缺乏自信的情绪流露。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依靠人的努力,完全可以把发展速度加快一些。地方官员应该运用科学发展观,动员群众改天换地,加快发展步伐,而不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把心思用在投机取巧上。鼓励群众“改”民族,只会“改”掉对自身的自信,“改”掉对加快发展的自信,助长伸手向上的投机思潮。官员受其支配,就会打歪主意,走所谓的“捷径”。群众受其影响,就会在外因上动脑筋,想主意,而不肯多在内因上下功夫,用气力。发展经济缺乏自信,便会背上精神包袱,成为经济发展的拦路虎。
鼓励群众集体“改”民族,也缺乏法律依据,甚至公开挑战了法律底线。相关部门应该快速介入,进行干预制止,不要等到既成事实再出面纠正,那样的话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甚至还会衍生出许多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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