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各界调拨、支持的大量资金物资,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的监管,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牵头,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四川、甘肃、陕西等受灾地区均成立了由省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指导督促所属受灾市、县、乡(镇)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部门及其系统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