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关注的云南“躲猫猫”事件以“网民调查委员会”的介入告一段落,云南省晋宁县公安局已经给出阶段性结论:李荞明仍死于意外。在这起实为“瞎子摸鱼”而不是“躲猫猫”的游戏中,年轻的李荞明遭“室友”普某某拳打脚踢后撞到门框受伤,后不治身亡。
晋宁县公安局坚持认为看守所并无过错,管教民警更没有任何施虐、渎职行为。
但人命关天!年仅24岁的李荞明因为涉嫌盗伐林木在看守所中丢了性命。对此,这个看守所无论如何都难脱干系。况且,网民调查委员会也认为目前的调查其实“很难找出真相”。当事件依然存疑,当一个年轻的生命无端在看守所戛然而止,我们难道不需要对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予以追问:你们真的恪尽职守、真的问心无愧了吗?
在警方的陈述中,看守所纪律严明、制度完善,如设立了过渡监室对新收押人员进行教育、监室内安装有受虐报警装置、每天对在押人员进行排查、不定期单独谈话等等,看守所也从未出现任何暴力、虐待、逼供现象。但问题恰恰在于,为什么那么多有力措施、防范制度就是没能防住普某某对李荞明的拳打脚踢?为什么李荞明和他的“室友”们还能那么轻松自如地蒙上眼睛,在看守所内进行这类被绝对禁止的“躲猫猫”?
据了解,近年来“牢头狱霸”在看守所内对新收押人员殴打致死致伤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在押人员的人身权利,而且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发生在晋宁县看守所的这一事件,再次使人们对看守所的管理提出了犀利、沉重的考问。如果看守所不能恪尽职守、严守纪律,这样的看守所就不会让老百姓放心。
我们必然要追问,“躲猫猫”事件中晋宁警方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正如当年的孙志刚事件,面对一个年轻生命的非正常死亡,我们当然需要问责;面对一个普通游戏所带来的超级杀伤力,我们当然需要问责;为了避免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我们当然需要问责……如此,看守所也许才不会成为闻之变色的谈资,中国的法制建设才有望更进一步。
新华社昆明2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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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打消公众对公权诚信的质疑 李荞明在看守所“躲猫猫”撞墙而死?确实超乎人们的想象,因为这样的死亡事件,在生活中发生的概率太小了。但是,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这两天在娱乐界就发生了一起小概率事件———青年演员潘星谊在家中打电话时不慎摔倒,撞碎玻璃鱼缸后,被碎玻璃割破大动脉而不治身亡。
潘星谊的死因,就离奇程度而言,丝毫不亚于“躲猫猫”事件,但“躲猫猫”事件却引起了轩然大波,究其实质,一是公众对警方诚信的质疑———不客气地说,现在已经沦为一种“习惯性质疑”;二是死亡的环境特殊———看守所是本不该发生命案的地方。因此,“躲猫猫”事件的实质,是以警方为代表的公权机关遭遇诚信危机的最集中体现。这种累积式的诚信危机,是一种奔突不止的流火,一旦遇到触媒,便会爆烈起来。
对这种诚信危机,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以诚信来获得公众的理解和认同。具体到“躲猫猫”事件,公权机关应该启动人大的相关程序,由上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来独立调查,将相关情况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而不能动辄以“案件保密”为由强硬对抗社会的质疑。对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有什么密可保的呢?这样只会越遮越丑、越描越黑。
至于由省委宣传部出面协调的“网友调查团”,那只是一个娱乐事件而已。对一个没有明确授权、又没有明确执法权力的非专业调查团队(如果能称之为团队的话),一句“法律限制的原因”、“关乎该案件的保密”就可以将他们挡在核心信息之外,你还指望他们能够还原事件的真相吗?实际上,如此“公关设计”,只会进一步放大公权机关的诚信危机,而调查无果,一方面转嫁了危机(公众转而质疑调查团队),另一方面,则深化了网友们的疑虑。
真正能够化解危机的,还是公权机关,毕竟“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是,在迟滞了之后,则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来解释说明,应该说,这是走了弯路了。肖余恨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