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人民政协着力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
2009年3月3日(星期二)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听取贾庆林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张榕明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贾庆林](三)着力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
为政之要首在利民,为治之道重在安民。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千方百计解决好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尤为重要。要始终重视民生、时刻关注民生,紧紧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议政建言,协助党和政府做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鼓励政协委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企业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要广辟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注重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独特作用,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选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宗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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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由谁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