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去年,今年的两高报告反对票与弃权票总数均有所增加。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赞成2172票,反对519票,弃权192票;最高检工作报告赞成2210票,反对505票,弃权162票。是哪些群体,是什么理由让他们投下了反对票?
因个案引来的反对票
迟夙生当了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每年表决两高报告按下表决器之前,当年代理过的案件都会在脑海里过一遍。
今年“两会”期间,手头代理的一起违法拆迁案,让她在表决时坚决地按下反对:
拆迁户从沈阳来到黑龙江,几经周折找到她,到了法院,不给立案;她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程序,结果,案立上了,一审却判强制拆迁方胜诉。“你说我怎么可能投赞成票呢?”迟说,这么多年,她想不起来哪年投了赞成票,记忆中多是反对。
她透露,在她的影响下,周围几个代表也都投了反对票。据记者了解,在本届人大11位律师代表中,今年投反对票的不止迟夙生一人。
因个案感到司法存在问题而投反对票的,当然远不止律师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日常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各种涉法上访得不到答复的案件。他们对司法现实也深有体会,投起反对票来,毫不含糊。
香港代表朱幼麟曾坦率地说,当他听两高领导作报告时,很自然地就想起过去协助解决案件时所遇到的困难。其中包括在内地打某些官司实际上是打关系;某地法院不让他旁听庭审,他只好写信给院长,好不容易让他进去了,法官却宣布延期审理。朱幼麟说,一想到这些,他决意要对两高报告投反对票。
据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分析,个案遭遇不公或者其他困难是代表投反对票的最主要因素。
令法院头痛的“铁票”
有人分析,在所有代表界别中,来自商业机构的代表,对两高报告的反对意见可能最为集中。
“中国的企业多数都会惹官司,不管作为原告还是被告。”该分析人士称,如果赢了官司,很有可能要不回钱;输了官司,会怀疑背后有黑幕。这种说法得到了法院内部人士的认同。有最高法院人士告诉记者,民事官司,原被告不管输赢,都很难对法院满意。这部分反对票也是他们最为头疼的,被视为“铁票”。
对比其他代表,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有切身体会。
执行难已成为笼罩司法权威的最大阴影,到了每年全国“两会”,这个问题则体现在近500名企业主的投票意向中,成为最高法院报告是否通过、是否高票通过的巨大威胁。
记者接触的三位企业代表中,被问到是否投反对票时,一位明确回答投了赞成票,其他两位表示,不方便回答这个问题。
梁慧星们的反腐票
还有相当一部分反对票出于对司法机关个别人员贪污受贿、枉法裁判的反感。
代表梁慧星直言,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在这个问题上,他认为两高报告反映出来的态度有所差别:“最高法院不敢直面问题,最高检则报告明确态度坚决。”据此,他对最高法院的报告投了反对票。
法律学者侯猛发现,治理腐败的力度一直左右两高报告的通过率。他说,1999年到2003年间,最高法院报告的通过率总体趋势高于最高检察院,其中一个原因是,那几年腐败大案频发,民众对检察院反贪力度不够有意见。
今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通过率低于最高检,难脱黄松有等法院系统内部腐败案的影响。除梁慧星不满外,政协委员李蓝也说,黄松有案件涉及法院系统的高层领导,黄涉案极大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但最高法院工作报告里没有正面提到这一点,如果他有投票权,也将投反对票。
也有代表、委员认为,是否在报告里提黄松有案不应该成为评价报告的主要标准。“对于两高,最应关注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腐败仅仅是影响公正的一个因素,干预司法、受案范围太小等等,都可能影响公正。
弃权票里的“无可奈何”
梁慧星说,今年他不满最高法院报告的原因还有,过去一年过分强调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民事调解,有的做法甚至背离了法律精神:“有的法官跟当事人说,如果你不接受调解会如何如何!”
在最高法院报告征求专家意见时,有多位专家也提出,司法为大局服务,不能脱离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代表陈舒认为,涉法上访的事情,不应该由法院做。
澳门代表梁维特也认为,法官的职责应该是专业、高效、正确地判案,很难同时做一个社会活动的公关高手。
部分代表期望以投反对票,来提醒有关方面作体制上的改革。这一点,港澳两个法治较成熟地区的代表更有深刻认识。上届香港代表薛凤璇连续十五年对两高报告投反对票,原因之一是目前公检法三家关系不顺,在此前提下,两高工作不可能有太大改善。
“投了反对票,又如何呢?”全国人大代表陈舒之所以没投反对票,也是因为体制的原因。这或许可以解释今年两高弃权票为何大量增加——对最高法的弃权票,就由去年的120票激增至今年的192票。对于体制上的变革,更多人通过弃权表达“无可奈何”。记者接触的投弃权票的代表认为,弃权票同样反映了对两高工作尚有意见,实质上是以相对温和的方式来强调司法体制变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据《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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