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物资学院教授邹晓美今天下午做客人民议事厅,就北京市新机动车限行方案,与广大网友交流。针对机动车限行违反《物权法》的相关争议,邹晓美认为,这是一种误读,“老百姓个人在运用司法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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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法制办新闻发言人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的时候表示过,尾号限行违反《物权法》是一个误读,发言人认为这是从公共利益出发对权利的相对限制,不是政府随意采取的措施,所以也需要市民平衡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对此,邹晓美表示认同,她说,大家都知道,《物权法》是一种司法权利,老百姓个人在运用司法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没有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时,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或者遵守社会公德。因为道路是一个很稀少的资源。刚才也谈到了这个问题,现在限行措施也是一个不得以的措施。一个是缓解整个北京市交通拥堵压力;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我们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包括空气质量,都是非常有好处的。我们的私权利不能凌驾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的广大利益之上。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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