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驻外办”不宜一刀切
潍坊市不久前将包括驻京办事处在内的所有驻外办事处全部撤销。这项改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驻外办”该行使什么样的职能?大量的“驻外办”该何去何从?(4月7日中国新闻网)
尽管“驻外办”特别是“驻京办”一直让人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地方“驻外办”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特定的历史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驻外办”退出历史舞台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就潍坊市来说,有的“驻外办”滋生腐败,有的“驻外办”经营亏损,这样的“驻外办”的确应该撤销。但是,这些出了问题的“驻外办”原因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职能和管理。对一些“驻外办”,因为地方政府赋予它“跑部钱进”的职能,它才会滋生腐败,因为地方政府默许它搞经营,它才会成为亦官亦商的身份。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驻外办”本身。
那么,“驻外办”是不是就一无是处了呢?那也不是。其实,“驻外办”可以为地方政府发挥作用的地方还很多,比如说为农民工服务,把“驻外办”办成当地农民工在外地的“娘家”,比如开展招商引资,为地方经济发展打造招商引资的平台,比如协调社会矛盾,为一些上访者提供服务。这就要求“驻外办”转变职能,由为官服务转变为为民服务。也许,从短期效益来看,为民服务的“驻外办”可能没有什么大作为,但是,从长期来看,为民服务的“驻外办”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潍坊市撤销“驻外办”一刀切的勇气虽然可嘉,但是不值得肯定,更不宜推广,处理“驻外办”最好的办法是,适合撤销的撤销,适合转变职能的转变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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