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09 03:0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 雷敏刘铮周婷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将用两年左右时间,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
2009年起,国家将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在谈到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时,胡晓义说,实施方案已经明确提出,在城镇能够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雇主承担缴费责任。没有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参加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原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至于已经参加家乡新农合又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正在共同研究制度之间衔接和互通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