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孙闻)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22日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防震减灾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防震减灾法全面贯彻实施,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当天,中国地震局、国务院法制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召开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电视电话会议。陈建民在会上代表各与会部门指出,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惨痛教训表明,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防震减灾能力,促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迫在眉睫。当前,我国防震减灾的整体能力还相对较低,要全面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在2020年达到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陈建民说,防震减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全面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就是要动员全社会依法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共同提升我国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依法健全地震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增强工作合力。
陈建民强调,防震减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既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的形式,全面掌握本部门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情况,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法律贯彻实施中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将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不断推向深入。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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