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代,常听到贫下中农控诉旧社会恶霸地主霸占农民的土地的事,想不到人民当家作主60年了,还出现了霸占农民土地的事。事实上,这些霸占农民土地的人比旧社会的恶霸地主还要恶劣,当你看这样的文字,这样的事情,你的心会流血,你会感到愤然而起。
“我媳妇听说今年这块地还是要不回来,十分绝望。又听说我的大儿媳妇跟我大儿子离婚了,把他的孩子扔给我们老俩口了,大儿子跑了,这个日子没法活了,可欠人家工商银行的款人家又来要了。我媳妇就喝了农药,幸亏发现得早。通河县政府太欺负人了,你们给主持公道吧。”这是韩乡农民徐金对记者说的话。因上访而丢掉魏玺村村书记、被押进大牢的王宝太,给记者跪下哭诉:“我们三年没地种了,吃啥喝啥?地的事绝不是我们魏玺(村)一家,我们真不知道通河县是谁的天下了。”韩乡农民称:‘赵洪君书记和黑社会金英斌是500多垧土地,一垧地包五至六千块钱,就达300多万一年承包费,他50年合同,相当于一个半亿,50年,你算吧……”而该县副县长崔永、开发区主任、劳动局局长、县拘留所所长等官员都成了拥有土地700多亩的“大地主”。(2009年4月8日人民网)
黑龙江通河县官员是如何强夺农民土地的呢?先是用欺骗的手段,伪造魏玺村村民所谓出卖土地的合同,后是与黑势力勾结,用流氓地痞来威吓守护土地的农民,“我三千块钱要你一条腿,我三万元钱要你一条命。”流氓地痞为何如此张狂?用流氓地痞、现代恶霸地主金英斌的话说,县委书记赵洪君是他的大哥。最后动用的是国家机器,利用司法机关抓捕、追打,上下欺压,左右夹攻,迫使农民就范,而乖乖把土地给他们。金英斌信誓旦旦地大喊:这6000多亩地就是我的地,谁不给就让谁蹲大狱。
老实巴交的农民做梦也没有想到,土地被他们霸占了,还成了被告。这些善良的农民相信我们是一个法制社会,相信人民的法院会给自己做主。于是他们坚信,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真不了,历史走到今天那种颠倒黑白的事情不会发生。恰恰是颠倒黑白的事就在他们面前发生,通河县人民法院判定陈平等48户农民侵权成立,裁定他们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给金英斌,并赔偿经济损失。通河县人民法院的这种枉法判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让人瞠目结舌。种自己的责任田,却要赔偿,天下竟然有如此荒谬之事,更让人吃惊的是这公然颠倒黑白的判决,居然会得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裁定。这种判决的结果,显然进一步助长了黑势力变本加厉地蔑视国家法律,打击迫害失地的农民,让他无家可归,欲哭无泪啊!
厚实的农民陈平至死都不肯把自建国以来就在自己家手上耕种的土地交给金英斌,他说没有地就无法活。陈平为了躲避金英斌向他索要所谓被判土地和赔款而藏到青岛,在亲戚的帮助下贷款开了一个小旅店,金英斌闻讯带着法院的警察追杀到青岛,把陈平的小旅店搞黄,把陈平带上手铐押解回通河县塞进大牢。陈平的媳妇为此昏死过四次,一家人欠债9万多元。让人困惑的是这些警察就像是他们家养的,警察不是人民的警察吗?不是我们纳税人养活的吗?咋就帮流氓地痞霸占农民的土地呢?!
通河县创造了世界现代恶霸大地主之奇迹。在我看来,创造奇迹有无外乎有两种,一种是靠正门,用本领创造;另一种是靠邪门,用强夺来创造。通河县创造的奇迹却是用权势恶势,豪取强夺来创造的,这种创造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我们知道,社会弱势群体既是一个经济学、政治学概念,也是一个社会学和法学概念,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而通河县官员不是用这概念而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而是运用了这些概念胆大妄为地侵占他们的权益,掠夺他的土地。法国作家左拉说过: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国家尊严。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应该具有说最后一句话的权力,司法审查应该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所有的社会公正,最后是要靠司法来保证的。触目惊心的是通河的贪官们利用司法这最后一道屏障来摧垮农民守护土地的决心,让失地农民彻底地感到失望。
加强对弱势群体依法保护,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中国有句老话叫“民以食为天,农民以地为命”,如果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强夺,他们就会感到生活无望,而寄予希望的是通过上访,通过法律来解决,如果上访的路被淤塞,法律又不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就会感到生存的绝望,在这个时候他们就可能走向极端,对社会构成不稳定。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千年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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