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16日电 罗彩霞所在学校天津师范大学15日证实,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法庭已受理了罗彩霞的诉讼请求。
据罗彩霞的代理律师徐国强介绍,罗彩霞的诉讼请求包括两个部分。首先是关于侵权行为的确认,本案中罗彩霞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到被告的侵害。
具体的赔偿金额大约为13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恤金。
今年3月,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的罗彩霞偶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被她人盗用。经调查,罗彩霞的高中同学王佳俊2004年冒用罗彩霞的名义和高考成绩,考入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并于2008年顺利毕业。而通过复读考入天津师范大学的罗彩霞,毕业在即,却因此面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一系列棘手问题。
该事件经新闻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关注。由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三级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5月6日起相继进驻事发地,展开全面调查。
目前,冒名顶替者王佳俊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均已注销。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王峥嵘已被公安部门控制,正在接受调查组调查。王俊佳和罗彩霞当年的高三班主任张文迪被邵东县纪委实施“双规”。
罗彩霞就读的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负责人表示,会努力给罗彩霞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全力帮助罗彩霞顺利毕业。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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