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0日电 长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5月19日通过了长春市相关部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的部分人事任免决定,辽宁通化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隋忠诚同志获命出任长春市副市长。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09年5月19日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隋忠诚为长春市副市长;
吕凝为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
张毅强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崔国光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管锋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越春为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亚新为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柳宝祥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吴德金的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蔡文凤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