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杨军
今报郑州讯从6月1日起,有260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再次上调,这已是我国年内第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经过测算,昨日省国税局公布了最新调整对我省的影响,本次调整每年可为我省增加出口退税6.36亿元,我省10%的出口产品将实现“零税率”出口。
调整涉及我省三类商品
此次调整中,我省受惠商品主要有三类:劳动密集型商品,主要为人发制品、箱包和鞋帽,出口退税率从14%调高至15%;农业深加工商品,主要为香菇、罐头和果汁,出口退税率从13%调高至15%;钢铁制品,主要为热轧钢板,出口退税率从0调高至9%。
受影响的主要行业和企业是:钢铁行业(安钢集团、舞钢集团、龙成集团),发制品加工行业(瑞贝卡发制品公司、瑞泰发业公司、龙正发品公司),摩托车行业(洛嘉海兰德公司、北方易初公司)和果汁行业(阿姆斯果汁公司)。
10%的出口产品享受足额退税
经测算,省国税局称,此次调整后,我省约有10%的出口产品享受到了“足额退税”的待遇,即退税率为17%,这意味着相应的出口商品国内征收的增值税被全部返还。“出口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达到了国际上限。”省国税局一位负责人说,“我省出口的大型客车、太阳能电池板、电视机零部件和大型成套工程设备,目前均能享受到17%的退税率。”
不过,纵观享受到足额退税待遇的产品,均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而这类产品在我省出口产品中所占比例仍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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