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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烈女”莫以牺牲教育公平为代价

2009年07月06日00:4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红网
  最近,网络再次掀起了“邓玉娇”事件热潮,不过这次并非针对这起刑事案件,而是曾经的“打虎”名人,中科院植物所教授、博导傅德志宣称要收邓玉娇为自己的学生,并说“这研究生我招定了”,“邓玉娇的作用远远超过几个奥运会冠军对国家发展的影响”。
(7月4日《成都商报》)

  不可否认,邓玉娇本人在整个事件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同一般的,无论从公平正义角度而言,还是从法律法理角度而论,邓玉娇都可以称作是一个“英雄”。而从“邓玉娇事件”的最终结果来看,整个社会对邓的处理也是比较宽容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作出“邓玉娇的作用远远超过几个奥运会冠军对国家发展的影响”式的结论也是合情合理的。

  当“中科院博导要招邓玉娇读博”消息在网上曝光之后,笔者先是一阵高兴,总感觉社会是应该给邓玉娇本人一些回报了,可是细细一想,这又有许多不合理之处。要知道,邓玉娇还只是一个普通女孩,她的学历也只有初中水平。若是按照中科院植物所教授、博导傅德志的逻辑——对国家贡献大就可以被随意招作研究生的话,我们这个社会中最起码的公平(教育公平)就会被打破,这个代价未免也太大了吧!

  必须要明确的是:中科院不是一个茶馆,想来就来,想出就出;博士帽也不是一件斗笠,想穿就穿,想摘就摘。想要读大学,必须通过高考;想要读研究生,必须通过全国研究生考试。即便导师在招研究生时期有比较大的自主权,这也不应该让一个初中生直接读硕博连读;即便邓玉娇的学悟、学力再高,其薄弱的基础知识也是在短期内无法弥补。应该说,虽然高等教育是有一些客观问题存在的,但是这些既定的规则和程序还是能够保证高等教育的公平底线的。

  毋须讳言,傅教授的言论只是从奥运冠军角度而言的,当下奥运冠军“进军大学”的现象确实也已经蔚然成风。但是,如果真如傅德志教授所期盼的那样,邓玉娇能够被招收成他的学生,我们就可以这样推理:是英雄就应该被推到学术之颠(而非只是奥运冠军的本科水平),即使这位英雄的学历再低!显然,这又是另外一种“英雄崇拜论”,这种理论近乎把社会英雄等同于了学术英雄,实在是荒唐至极。

  当然了,傅德志本人也是一个英雄——“打虎英雄”,在“华南虎”事件中,傅德志因为质疑华南虎为假虎而被奉为了“打虎派首领”。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傅德志自然会对英雄有一种“高山流水、知音难觅”的感觉。但是,无论是“打虎英雄”还是“抗暴烈女”,他们的归宿也只能是回归他们的生活本身,高等教育不是一个江湖,两位英雄更不能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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