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无证驾车撞人逃逸判处死刑全国首例 引发刑法界广泛关注
昨天10时,孙伟铭在法警的带领下低着头走上被告席。
案件速读:
杭州飙车案判3年
5月7日晚8点左右,胡斌驾驶非法改装的三菱跑车在杭州街头飙车,将正穿过斑马线的谭卓当场撞死。7月20日,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案发后,胡斌亲属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113.01万元。
三门峡车祸6死7伤判6年半
1月21日晚,三门峡310国道上发生一起轻微车祸。就在双方等待处理事故时,王卫斌醉酒后驾驶宝马车撞上停在超车道上的轿车及现场人员,致6人当场死亡,7人受伤。王卫斌弃车离开现场,第二天凌晨,王主动投案。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卫斌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辆,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王丰勤、张彦青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后王卫斌的亲属交纳赔偿款60万元。7月3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视频直击]
6月30日晚8点多,南京岔路口地区发生惨烈车祸,一小车扎进人群,沿途撞倒9名路人,其中5人死亡。据目击者称,肇事者将一名孕妇撞飞,已经成形的胎儿从她腹部滑落到地上…[详细]
争议:孙案判决引发争议
孙伟铭案的结果一出来,立即受到了我国刑法界的广泛关注。有专家认为,成都中院的判决正确,量刑恰当,但是也有专家认为孙伟铭案的罪名还需要商榷…[详细]
专家说法:判死刑是合适的
根据判决结果可以看出,成都中院是以故意犯罪来定性孙伟铭的行为的。法院认定孙伟铭的罪名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是正确的。普通的交通肇事案都是过失行为、偶然的行为,但孙伟铭却是长期无证驾驶,这一点至关重要,他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就属于故意犯罪。“我个人认为,法院的量刑并不重,判孙伟铭死刑是合适的。”唐稷尧表示,法院有引导民众行为的能力,通过此案的判决,法院是想告诉民众,哪些行为不可行。让那些曾有过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危险行为的人知道,一旦他们的行为威胁到群众的安全,法院的处罚将非常严厉。这起因交通肇事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此案的判决也将为法院在今后处理此类案件树立一个风向标,表明法院对这种恶劣行为的一种法律态度…[详细]
律师说法:量刑稍重 但更能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
四川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周建中对判决结果发表了看法。他认为,法院罪名肯定没定错,而且可能成为判例,对醉酒驾车行为形成震慑。
“虽然孙伟铭的行为表面上看是交通肇事,实际上他的行为是相当可怕的,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周建中认为,目前最高法鼓励案例指导制度,此判决虽不是终审判决,但肯定对类似案件的判决有很大影响。“虽然量刑稍微有点重,但从社会效果来说,更能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详细]
民众看法:驾驶员多认为判得重 不开车的觉得很合理
昨日记者随机调查了20位市民,一半的市民认为对被告人孙伟铭的量刑偏重,一半的市民则认为“这样的判决很合适”。认为判决偏重的市民中,大多数会开车;而支持法院判决的市民,则很多不会驾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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