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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林钢事件“违法博弈”因何而起

2009年08月22日11:4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瞭望》文章:林钢事件:“违法博弈”因何而起

  工人以违法的形式维权,当地政府以违法的形式维稳,将引发系列性连锁反应,成为后来者模仿对比的对象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秦亚洲

  8月14日深夜,在工人们软禁濮阳市国资委副主任长达90小时后,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尊重广大职工意愿、暂停企业改制工作等六条意见。

一片狼藉的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前的广场上,群情振奋的工人们点燃了照亮夜空的烟花。

  得知这一消息,已经通过合法程序收购了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民营企业河南凤宝钢铁公司企业高管,于当晚带领约1000名工人,围堵了改制工作组正在开会的酒店。企业高管歇斯底里的咆哮声,喊出了这家民营企业对当地政府违反协议的愤怒。

  软禁国资委副主任:

  长期博弈下的激烈选择

  8月11日上午8时左右,处于改制过程中的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钢”)的部分工人,将前来林钢办公楼开会的濮阳市国资委副主任董章印团团围住。至15日凌晨2时左右,这位河南省政府濮阳林钢联合改制工作组的重要成员,人身自由一直在工人们的控制之中。

  软禁事件把林钢工人持续一年之久的集体维权行动推向了高潮。

  事件发生后,为了尽快解决有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河南省委、省政府就林钢改制问题,提出了六条意见,并以河南省政府濮阳林钢联合改制工作组的名义向工人们传达:

  一、尊重广大职工的意愿、暂停改制工作;

  二、改制暂停后,有关企业出路和职工利益等问题,由林钢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决定;

  三、立即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在林钢恢复生产之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企业职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550元;

  五、成立濮阳市委副书记盛国民为组长的工作组,脱离日常工作,进驻林钢解决问题;

  六、在林钢改制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凤宝钢铁公司不介入林钢的事务。

  15日凌晨,濮阳市政府有关人员向林钢工人宣读了“六条意见”后,被软禁长达90小时的58岁的董章印,在工人们点燃的鞭炮声中恢复自由。

  据本刊记者了解,林钢工人的维权之路已经走了整整一年。2008年8月,濮阳市政府批准了林钢改制预案,2008年12月,林钢职代会通过了改制实施方案。随着林钢改制工作的启动,林钢工人们开始通过多种渠道反映企业的各种问题和自己的诉求。

  今年3月21日,林钢工人将林州至安阳的高速公路阻断。4月27日,数百名工人到濮阳市委、市政府上访,5月1日返回林州,其间将106国道阻断。5月25日,林钢董事长的办公室被人打砸破坏,林钢办公楼四楼、五楼的部分玻璃被砸。

  目前,改制工作组收集、梳理了林钢工人反映的近百条问题,比较集中的问题有,经济补偿金偏低,国有资产涉嫌流失,工伤人员的伤残鉴定及补偿,临时工的经济补偿,拖欠社保费以及企业主要领导涉嫌经济腐败,企业主要领导在生产经营中决策、提拔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已经通过公告的形式,将处理意见和处理依据张贴在林钢厂区。

  林钢工人“国企身份危机”

  实际上,绝大多数林钢工人已经意识到企业面临的危机和改制的紧迫,急切希望通过改制,为企业发展找到新生之路。

  林钢改制实施方案中称:由于国家对钢铁产业的政策调整,钢铁产业竞争日趋激烈,融资十分困难,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步伐。企业要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宽融资渠道,转换经营机制,就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林钢改制实施方案显示:2005年企业亏损1604万元;2006年盈利102万元;2007年盈利200余万元,2008年1~7月份亏损3919万元。

  濮阳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认为:除上述问题外,林钢环评不达标,1座高炉已经被有关部门下达了永久关闭令,另外两座高炉被要求改建,但是资金不足。同等规模的钢铁企业,只需工人2000人左右,林钢在岗工人就有3299人,退休工人1800多人。

  8月19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和改制工作组副组长、濮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阮金泉一起,在林钢厂区和林钢质量检测部、生产安全部职工面对面座谈时,可以明显感觉到职工们对企业荣誉的珍惜和对未来的担忧。

  在二楼会议室的墙壁上,整齐地悬挂着“冶金工业部优质产品”、“河南省免检产品”、“河南省职工民主管理优秀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先进单位”等牌匾,有的牌匾已经颜色发黄,油漆斑驳。

  4月21日,林钢停产。当最后一炉钢水流出的时候,在场的林钢工人们都流泪了。一些年长的工人看着火红的钢水,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林钢工人对于企业今天的困境深感痛心,对往昔的辉煌赞不绝口。“我们是河南省唯一生铁名牌产品基地”,“我们是全国唯一低碳生铁生产基地”,“二汽曾是我们最大的用户”,“一辆东风车,一吨林钢铁”……

  7月24日,经过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后,与林钢直线距离约1公里的河南凤宝钢铁公司,通过拍卖程序,以2.5亿元的价格收购林钢。

  就在这一天,同样属于民营企业的建龙集团高管陈国君,在吉林通钢集团被工人们群殴致死。

  凤宝钢铁公司启动收购工作后,向改制工作组先行支付了1.8亿元,用于发放林钢工人们的经济补偿金。截至8月16日,改制工作组已经支付给工人1.4亿元,剩余4000万元,仍在改制工作组账面上。部分工人由于改名、身份证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等原因,改制工作组需要进一步核对身份后,再支付经济补偿金。1200名林钢工人已经和凤宝钢铁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濮阳市政府对凤宝钢铁公司积极的合作态度表示肯定。

  8月11日,软禁事件发生的同时,林钢工人打出了“向通钢学习,40年积累的企业财富不容侵占”等标语。一些情绪激动的工人们喊出了“向通钢老大哥学习”的口号。

  “通钢事件启发了林钢工人。”林钢工人唐山(化名)说,“林钢工人一直反对被民营企业尤其是附近的凤宝钢铁公司兼并的怒火,从通钢事件中找到了发泄的途径。”

  一些工人也将“通钢事件”和“林钢事件”的共性元素进行对比:都是国有钢铁企业改制中被民营企业收购;都是国企工人以非理性行为集体维权……

  综合改制工作组广泛征求的职工意见和《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中了解的情况,林钢工人反对被凤宝钢铁公司兼并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部分林钢工人反映,凤宝钢铁公司没有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人们没有假期、公休,超负荷工作,如果请假,须找人代班,克扣工资、罚款,甚至打骂工人,随意开除工人的现象比较普遍。“凤宝天天都在开除人,天天都在招人。”“这些现象在我们林钢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是部分林钢工人认为,在国有企业,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在民营企业,工人是老板赚钱的工具。“我们如果被凤宝兼并了,岂不成了任凭老板随意宰割的羔羊了?”“我们有工会、团委、妇联、职代会,凤宝有吗?”

  改制工作组汇总林钢工人们就企业出路问题的意见后发现,林钢工人们普遍希望国有大中型钢铁企业兼并林钢。改制工作组的人员在面对面听取工人们的意见时,很多工人提到了希望河南省安阳钢铁集团兼并林钢。

  “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应该遵从自愿原则,改制工作组没有权力指定或者要求哪一家企业来兼并林钢”,改制工作组组长盛国民说,“这就像结婚找对象一样,必须双方都有意,才能成事。”

  谁来代表工人利益

  林钢改制方案被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一些工人们提出,这些职工代表不能代表工人的利益,要求重新选举职工代表。

  据了解,林钢第十届职代会选举产生于2007年,共189人。林钢党委委员路庆(化名)说:“第十届职代会是合法产生的,一些工人们现在否认这些代表的合法性,原因是一些工人认为不合理的改制方案被职代会通过了。”

  工人们对改制方案不满,主要原因是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改制实施方案中称:公司改制时,解除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对在职职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标准是1090元,即林钢2007年生产经营正常时的企业月平均工资。月工资低于1090元的按照1090元计算,月均工资高于公司月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不高于公司月均工资3倍标准计发。

  很多林钢工人认为,工资计算标准偏低,应该提高。《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林钢工人实际工资确实不高。林钢生产安全部调度室组长袁栓林说:“我在林钢已工作了30年,每个月的工资只有920元。”

  但是企业改制小组认为,提高计算标准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

  林钢党委委员朱昌(化名)说:“企业正常生产时期,工人们选举职工代表的主要标准,是在生产经营方面比较优秀的人,这些人可以在企业考核中为职工争取利益。但是,在企业改制的时候,工人们需要的是敢于替工人说话,替工人维权的人。”

  一些林钢工人对企业工会在改制过程中的表现和作为,也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工会没有能够发挥出工会的作用,没有替工人维权。

  林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郭建军说:“企业工会的位置比较尴尬,处于企业工人和企业决策层的夹缝中。在林钢改制的过程中,工会起到了信息传递的作用,把工人们的意见、诉求完整地反映到了改制工作组,至于是否被采纳,工会没有决定权。”

  近年来,林钢工会做了许多得到工人们好评的实事:提高职工食堂服务水平,解决职工上下班交通困难,技术比武评选“首席员工”,开展文体娱乐健身活动等。

  但是,林钢改制启动后,工人们通过工会反映的诉求往往没有下文,工人们离工会越来越远。

  一些工人在接受采访时反复说:“工会不代表工人,职代会不代表职工。究竟谁能代表我们的利益?”

  部分林钢工人和林钢决策层、政府工作人员之间的对立情绪,已经影响到了改制工作组正常地展开工作和彼此之间无障碍地沟通。一位林钢高管接受完《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后说:“我客观地表达了对林钢改制和林钢未来出路的看法,但是千万不要把我的名字写出来,工人们会打死我的。”

  同时,林钢工人对政府又有强烈的依赖心理,希望改制工作组能够为林钢的未来找到合理的发展路径。林钢生产安全部副部长常江学说:“我们支持企业改制,但是政府要给林钢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林钢的未来必须由政府支持。”

  工人维权与政府维稳

  “六条意见”受到了林钢工人们的普遍欢迎。许多工人认为,这是他们以软禁濮阳市国资委副主任的方式集体维权取得的直接胜利。

  “我们饿着肚子堵路,冒着大雨上访时,政府都是劝导我们回家,说反映的问题正在研究,或者说反映的问题没有法律依据。这些答复我们从来就没有满意过。”一些工人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这六条意见,考虑到了我们林钢工人的利益,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我们举双手拥护。”

  就在“六条意见”出台的当晚,通过法律程序收购了林钢、已经支付了1.8亿元的民营企业河南凤宝钢铁公司,彻底地愤怒了。企业高管对一位濮阳市主要领导怒吼着要求立即还钱。这位濮阳市的领导无奈中写下了欠条:本周内还款1亿元,余款本月内还清。

  河南凤宝钢铁公司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说:“这实际上是一张白条。濮阳市政府连合法的协议都敢随时毁约,谁还敢相信这么一张白条?”

  “这明显是濮阳市政府欺软怕硬,同样是钢铁企业,对方一闹事,政府就怕了。我们也是钢铁企业,政府为什么敢于违反合法的协议,侵害我们的利益?”

  改制工作组的一位成员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六条意见,对于当时缓和林钢工人情绪,解救被困人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暂停改制工作的决定,确实损害了凤宝钢铁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给改制工作组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据介绍,河南凤宝钢铁公司曾声称,保留通过法律渠道追究濮阳市政府单方面撕毁协议的责任的权利。

  法律人士认为:阻断高速公路,阻断106国道,软禁濮阳市国资委副主任,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当地政府以行政手段暂停改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有关人士认为,工人以违法的形式维权,当地政府以违法的形式维稳,将引发系列性连锁反应,成为后来者模仿对比的对象。

  就目前而言,林钢正处在“脆弱的宁静”之中,虽然改制暂停了,但是多数林钢工人深切忧虑的林钢未来的出路问题,仍然悬而难决。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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