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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遏制特权车 工夫在“牌”外

来源:青年时报
2009年10月10日05:02

  遏制特权车 工夫在“牌”外

  所谓“特权车”、“霸王车”,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挂什么样的车牌,而在于车牌背后的“权力”;遏制特权车,工夫在“牌”外,那就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

  □谭言

  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全面停止使用“浙O”号牌,而代之以更加醒目的警车号牌以及警车外观标识。此一新政的意义,诚如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景华所说,这将更加有利于提高警务工作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将警务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并促使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但也应看到,停止使用“O”牌以遏制特权车、霸王车,此前在其他省市推行时,都一无例外引起了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所谓“特权车”、“霸王车”,问题的实质不在于挂什么样的车牌,而在于车牌背后的“权力”;遏制特权车,工夫在“牌”外,那就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

  尤应指出,“特权车”、“霸王车”现象所折射的,并不单单是公安机关内部存在的管理问题以及个别公安人员身上存在的作风问题。某县县长、某局局长驾驶“O”牌车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的报道,近年屡见不鲜;某些人所驾车辆即使并非“O”牌,也依然横冲直撞、肆无忌惮,他们所倚仗的同样是手中掌握的权力或权力资源。这也就意味着,遏制“特权车”、“霸王车”绝非公安部门自行“壮士断腕”这么简单,而堪称“系统工程”。我们固然应对“换牌新政”抱以乐观期待,而对此一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给予充分的预估,同样十分必要。

  什么是遏制特权的根本?张副厅长的上述表示其实已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权力透明”,把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如果说,所有警车都必须按交通法规行驶,违者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这样的规定与决心属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层面的话,那么“人民群众的监督”则属于“外部监督”———权力监督的关键在“外部监督”,它是完成“内部监督”不可或缺的外部压力或曰促动力。

  停用“O”牌,让警车号牌、警车标识更醒目,无疑给人民群众监督警车以及警务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而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督渠道,如举报的渠道、获得处理结果的渠道;需要把公共媒介(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建设为“外部监督”平台,在手机时代、数码时代,让个别人的“特权”在“抓拍”面前无所遁形;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更加注重群众的声音,把群众的举报、媒体的曝光“当回事”,认真受理举报、依法处理举报;更需要各级党委将来自群众的评价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核心标准,让人民群众的“抓拍”成为一个干部能否得到任用、晋升的关键因素———苟如此,才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自律意识,在规则面前有所敬畏、知所进退,不敢再耍特权,不敢再充霸王。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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