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取消“特权车”不能指望只换马甲
王传涛
从10月10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将开始停止使用浙“O”号牌,对目前正在使用的所有“O”牌车辆进行换发警用号牌或普通民用号牌。公安机关从事普通公务活动的车辆将不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特权车”、“霸王车”现象。(10月10日新华网)
公安机关的“特权车”问题,早已饱受诟病。对于公众来说,让公务车辆“不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一直是对行政改革的期盼。
浙江省公安机关停用浙“O”号牌的做法无疑是可赞的。
不过在其他省份,这种做法已经早有了先例。就实施效果而言,确也难说乐观。不得不说,只换了马甲的“特权车”未必就能彻底换掉公权部门的特权之心。
“特权车”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关乎社会公平的问题。
马路之上,本应是一个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环境,可在一些公权部门的权力私化过程中,“特权车”却完完全全变成了少数人的私有权力。
对此,普通百姓是深恶痛绝、敢怒而不敢言。而作为部门官员来讲,他们却有另一番理解——特权车是身份和荣耀的象征。因为,在这样的荣耀背后,存在着一场严重的利益博弈。
实际上,“特权车”现象也只是一种外在表现而已。
在缺少权力监督和制约的体制之中,在公权内部,出现特权思想、特权群体和特权物化现象在所难免。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解决特权现象的正道所在——改善我们的权力监督体制,并辅之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这些功夫当用在法律的完善和制度的跟进上。那些用在车牌上的所有改革,到最后只不过是“隔靴搔痒”而已,对于消除特权思想,是完全不能触及的。
可以看到,取消浙“O”号牌终将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改革思想,小品中所言的“换了马甲照样认识你”的现象也在所难免。
浙“O”号牌可以取消,而特权还将会有其他物化形式,这就像一些官员身着官服就分外精神一样,他们内心之中仍然有一颗“不死”的特权之心。
行政改革从来都不是一个“令行禁止”的简单问题,但凡涉及利益分配,都会出现犬牙交错的利益纷争。
对此,我们必须以严谨有序的改革之风进行彻底的权益厘清,而不能指望单单从换马甲问题上“毕其功于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