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环境资源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北京闭幕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16日17:08
  中广网北京10月16日消息(记者申玉彪)“2009环境资源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今天(16号)在北京闭幕。参会国家的立法者就立法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解决人类未来面对的能源危机、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迎接即将到来的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挑战和机遇等为主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

  论坛认为,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认识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孕育着新的产业革命的开始。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化石能源资源的大量消耗与能源供求关系的日益紧张,能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被世界各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为人类社会提供新型、清洁和更充足的能源,可以缓解对化石能源需求的压力,增强能源安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轻环境的污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像蒸气机、电力、计算机一样,是人类摆脱能源危机、走新型能源利用和发展道路给全球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推动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21世纪人类面对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应对气候变化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是立法行动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大机遇和挑战。世界正面临着全球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的威胁,对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气候变化既受自然因素影响,也受人类活动影响,既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同各国发展阶段、生活方式、人口环境资源禀赋以及国际产业分工等因素密切相关。

  应对气候变化也只能靠发展来解决。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包括对森林的任意采伐,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消耗能源资源,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引起全球气候近50年以来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

  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必须确保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优先需求。发达国家一方面应当大幅度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应当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通过包括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在内的多种途径,提高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压力,应当根据本国国情,本着对人类负责任的态度,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下,采取积极的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措施,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论坛呼吁,气候变化问题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共同应对。作为承担立法工作和监督政府采取切实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各国立法者,应当保证本国政府,以更加务实的方式,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严格坚持“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同举并重,在即将举行的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积极成果。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度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和转让技术。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的过程中,要根据本国国情,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下,努力适应气候变化,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同时,作为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立法者应当借助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努力推进本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关立法,发展绿色经济。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和公众舆论,大力开发、使用可再生能源;通过立法行动积极促进国际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合作与技术转让,为解决能源危机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的困难,克服金融危机,刺激经济增长,有效扩大就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迎接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到来,为促进各国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郭扬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