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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诗歌写进判决书 法官称有一颗火热心(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19日11:32
  (区区用水、同室操戈,一拘一伤、身心俱疲;对簿公堂、已伤亲情;一朝诉讼、三番调解,年已不惑、奈皆坚拒,族中晚辈、如何效仿?和谐社会、你我共创,望止争息讼、握手言和、延续亲情!”

  这不是发表在文学刊物上的诗词,而是附在判决书后面的“法官寄语”。前几天,海沧区居民邱女士接到法官的判决书时,意外地读到了一段充满感情的“感言”。

  邱女士被丈夫的哥哥拿扁担敲伤,此案经过法官三度调解,双方仍然拒绝调解。因此,海沧区法院民一庭女法官郭静在判决书后写了寄语,意在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判决后,果然起到了止争息讼的效果,哥哥主动赔钱给弟媳、双方握手言和,都表示不再上诉。

  海沧法官此举开创了厦门市法律判决文书的先河,郭静说:“有一些人说,大陆法官写法律文书呆板、情理不足,但我们也有思想、有激情和情感,也有一颗火热的心,但一写进判决书,就囿于格式,显得没有才情了。写法官寄语,可以弥补判决书的不足。”

  殴打弟媳被拘三天

  邱女士起诉说,2009年5月15日9点多,她在放水浇灌菜地,哥哥颜某手持扁担冲过来说:“你拦截了我的水源,把我引的水都给放掉了。”对着她就是一阵猛打。

  不过,颜某反驳说,当时他并非仅仅因为水被放掉,就拿扁担打弟媳。刚开始,他只是骂了弟媳几句,其中有些粗话、脏话。弟媳听了不乐意,要上前扇他耳光,但没打着。他只是“自卫还手”。

  邱女士说:“他当时不顾我一再哭诉,将我打翻在地。经围观的人劝阻,他才住了手。”她都不记得被扁担打了多少下,只是知道自己两臂和两腿多处淤血、红肿,痛了好多天。事后,经海沧区公安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没能调解成。邱女士还向海沧区公安分局申请了法医伤情鉴定,经鉴定,她身上多处皮下出血,多处软组织挫伤面积达15平方厘米,为“轻微伤”。

  为此,已经年过五旬的哥哥被行政拘留三天。尽管如此,邱女士还是觉得光处罚不够,还应该进行经济补偿和罚款。因此,她起诉要求,哥哥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900多元。

  三度调解都没成功

  哥哥老颜说,这起事件是因弟媳而起,是她不当用水在先,引发双方口角后,弟媳先动手,他才打了弟媳。而且,案发后老颜还帮忙雇人替弟媳浇菜3天。他表示,同意赔偿医药费等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但是,再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误工费,他就没法接受了。

  刚开始,郭法官就认为,像这样的家庭纠纷,如果能劝导双方和解更好。因为,本案中被打的邱女士丈夫,从小父母早亡,还是哥哥养大的,两兄弟非常亲,可以说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因此,郭法官三度进行调解。庭审前,她做了一次工作,但因老颜只愿赔600元医药费,双方调解不成。庭审后,法官又一次建议调解,差点就说服了老颜主动赔钱,但法官没想到,老颜跟家人商量后,又不同意调解。但,法官仍然没有放弃,第三次,她又到海沧街道,邀请当地司法所所长和村调解员参与调解,结果还是不成。

  最后,郭法官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老颜不顾法律和亲情持械殴打弟媳,应赔偿844元,其中,400元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在判决书后附上了“法官寄语”。

  立场

  法官寄语彰显情理

  所谓“法官寄语”,就是在判决书的后面,加上法官对该案的评论,在说法的同时,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在英美等国家,裁判文书中渗入法官的个人伦理道德思想已是习惯做法,并被广泛接受。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说,我国大陆地区的某些判决书,确实存在法律解释匮乏,判决结论过于突兀,就因为我们没有用规范的语言来支持、包裹生活的“情理”。他认为,从规范的层面考察,法官的职责是用规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然,法官也会有火热的心,法官也会动用各种伦理资源解决纠纷。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芥蒂?刘连泰建议:“用规范包裹火热的心”。如陈水扁案件的判决书就不乏文采,但文采围绕规范而生,是对规范的展开和补强。

  据海沧法院介绍,在我国,长期以来裁判文书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缺少法官个人的伦理道德思想。有不少当事人感觉,判决书有些“冷冰冰”,只讲事实、证据、法理,缺乏人情味。而“法官寄语”,刚好可以弥补这个缺憾,它既有铁面无私冷峻的一面,又有体察民意温情的一面;既能化解矛盾,又可教化公民;将情理法融为一体,增加了人情味,还可以化解矛盾、止争息讼。

  对话

  法官郭静:我也有一颗火热的心

  记者:你为什么要写这个法官寄语?

  郭静:最近看到有的媒体评论说,看了陈水扁案的判决书,让大陆法官汗颜。对此,我有不同看法。其实,我们也有思想、有激情和情感,也有一颗火热的心,只是囿于格式限制。因为我们有固定的法律文书规范格式,所有的判决书都要按规定写,都要按“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这几个部分来写,所以即使心怀激情,一写判决书,也都显得没有情感,没有才华。

  而法官寄语,刚好可以表达我们法官的真情实感。

  记者:法官寄语能起到怎样的作用?

  郭静:法官寄语,是有感而发,是真情实感的体现,一定要能触动当事人内心的。要是不能以情理打动当事人的,就不一定有必要写。这个案件,我写寄语,是因为当事人是非常亲的亲人,法官苦口婆心劝说和解,他们听了,但也许回去就忘了,我写一个寄语,附在判决书后,让他们回去慢慢看,多次看,而且其他亲人也可以看。

  我希望,让他们通过阅读法官寄语,达到息讼止争、延续亲情的目的。(海峡导报 陈捷 通讯员 飞扬 张向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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