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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探讨针对外来民工收城市增容费 劳保厅回应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年10月20日02:33

  农民工来广东要收费?不妥

  粤企新招本省劳动力达职工数30% 可享税费减免等优惠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张华) 今年省两会期间,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向省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对进粤外省农民工征收城市增容费,引起热议。

  近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现已并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答复表示不妥。同时表示,为鼓励企业吸纳本省劳动力,企业新招用本省劳动力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可享信贷扶持和税费减免等优惠。

  建议:对外省农民工收费

  省九三学社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广东全部闲置劳动力超过1000万,其中18~20岁的农村闲置劳动力高达800万,但与此同时,广东却雇用外省农民工1000多万。

  为缓解沉重的人口压力,减轻广东财政因支付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费的负担,省九三学社建议实施“粤西北劳动力培训方案”,由政府投资提供技术培训,提高本省农民工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由省政府建立用人地区和输出劳动力地区的招工信息系统,主动占领劳动力市场。同时建议工人持培训证上岗,没有培训结业证的工人不给发放暂住证等必要的手续。

  此外,省九三学社还建议,对非本城市的劳动力征收城市增容费。但本省农民工的增容费可由农民工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报销,省政府可以要求这部分费用由对应的珠三角城市买单。

  答复:国家已有明文禁止

  近日,省劳保厅答复表示,提案中关于对外省务工人员收取城市增容费及对没有培训结业证的工人不发给暂住证的建议不妥当。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针对外来工的城市增容费已被明确要求取消。从今年1月1日起还取消了外来工暂住证工本费。目前,广东已没有针对流动人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规:多招本省人有优惠

  省劳保厅表示,为提升本土人力资源竞争力,从今年起至2012年,省里将每年组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含大学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及在岗员工600万人次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由省政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合作建设我国首个国家职业能力建设研发基地。实施青年成功创业行动,每年挑2万名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能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社会青年能人集中到创业培训学院进行集中免费培训。

  省劳保厅同时表示,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本省劳动力就业,凡企业新招用本省劳动力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参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信贷扶持,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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