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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校提拔校领导要有支教经历

来源:沈阳日报
2009年10月24日08:04
  本报讯(记者田丹)全市义务教育城乡合作已由点对点(学校之间)发展为面对面(城区与郊县之间)。10月23日,全市建立起七个义务教育城乡共同体。今后,城区学校提拔校级干部,要有到农村挂职或支教的经历。

  沈阳开展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是从2005年开始的,四年来全市共有144所城区学校与79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立了手拉手合作关系。今年,市教育局又提出了城乡教育由点到面,建立共同体的创新合作模式。当日,和平区与沈北新区和康平县;沈河区与东陵区、法库县;皇姑区与新民市;大东区与辽中县;铁西区与苏家屯区;东北育才学校与于洪区;市外国语学校与棋盘山开发区签订了协议,建立起义务教育发展城乡共同体。

  新的合作模式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城区的干部、教师按照农村的需要有计划地到农村学校支教。对支教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干部使用、评优晋级、年度考核时优先考虑。今后,城区提拔校级干部要有到农村学校挂职或支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城区组建相对稳定的优秀骨干教师讲师团,定期到农村指导教学工作。

  安排农村学校干部、教师到城区挂职锻炼或进修。

  城乡干部、教师由双方教育局和教师学校共同组织培训,实现城乡培训一体化。

  城乡学校在教学进度、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检测等方面,统一计划、统一管理。

  城区教育信息资源平台向农村开放,开展城乡教师网上交流和研讨,加强城乡远程双向视频系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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