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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以打击渎职侵权犯罪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0月28日18:34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常红、高星、张海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下午表示,未来应通过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完善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案件的抗诉力度等办法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下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最高检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曹建明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仍呈发案多、危害大的态势。为此,全国检察机关应该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重点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案件,特别要突出查办危害政府投资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食品卫生、医疗医药、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曹建明还建议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对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推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机制。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完善对举报的办理、督察、反馈机制。推进侦查办案机制建设,加强地市级渎职侵权检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案件的抗诉力度。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自身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办案工作考评机制,坚持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形成正确的执法导向。

  据了解,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涉及43个罪名。这类犯罪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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