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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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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大十一次会议视频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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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拟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导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0月27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本次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滚动][图集]

袁贵仁接任教育部部长 周济任职工程院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周济的教育部部长职务,另有任用,任命袁贵仁为教育部部长…[详细]

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31日下午在北京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驻外外交人员法,明确了驻外外交人员的职责、条件、义务和权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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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法律审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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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人事任免消息

SPECIAL SUBJECT会议议程

1、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
2、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
3、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4、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政府重大公共投资及其实施情况的报告;
5、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
6、审议有关任免案等…[详细]

我来说两句

  第十一次会议亮点:选举法修正案
选举法需修改已成大家共识

  去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修改选举法,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有必要的。蔡定剑教授表示,要修改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现在争论的是改为1比2还是1比1的问题…[详细]

“同票同权”时机已成熟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人口比例的格局在改变,这就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准备了条件。”蔡定剑告诉记者,随着城乡人口的比例基本持平,实现城乡同票同权的时机已经成熟。 [详细]
聚焦“四分之一条款”
  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周伟教授说,“四分之一条款”实质是“同命不同权”,是法律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按照宪法的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选举法的这个规定就体现出了城乡的不平等,改是大势所趋…[详细]
具有政治地位平等的象征性意义
  全国和省级人大实行间接选举,候选人户籍比例不与该选区城乡人口比例直接挂钩,农民选举出的人大代表未必就会是农民,很可能是官员。农民市民同票同权对实现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具有象征性意义。 [详细]
选举法修正案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将首次审议
  根据议程,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将首次亮相,从而针对一直以来我国在选举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论,结合现实,对该法进行相应修改…[详细]
  第十次会议回顾:人民武装警察法
为什么要制定《武警法》?

  目前,武警部队执行任务的依据主要是中央文件、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关规定,密级较高,知情范围小,特别是武警部队处置群体性事件、骚(暴)乱事件时用兵动枪规定等,人民群众并不知道,国际社会更不知悉,因而常有公民和组织提出质疑、甚至责难…[详细]

《武装警察法》来之不易,意义重大
  1995年,初次提出了立法报告,后因故未能继续推进。2002年11月,再次向中央军委提出立项建议。2003年至2009年连续被列入中央军委立法计划,2007年至2009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2008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详细]
武警权责明确和规范
  人民武装警察法对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的安全保卫任务予以明确规定。武警有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等八项任务,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可以采取五项措施…[详细]
武警部队将如何贯彻执行《武警法》?
  各级要以学习贯彻《武警法》为契机,大力掀起练兵热潮,努力把部队执勤处突反恐维稳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宣传汇报,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创造有利条件。 [详细]
人民武装警察法
人民武装警察法获表决通过
  人民武装警察法对武警部队的性质、领导指挥体制、职责范围、义务和权利以及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详细]
  第九次会议回顾:保守国家秘密法
12种行为被警告和罚款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非法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等12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却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详细]

单位违规泄密直接负责主管人将受处分
  草案规定,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严重危害国家秘密安全或者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详细]
互联网成泄密重灾区
  近年来我国在贯彻保密法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在于:定秘随意,解密不及时,国家秘密范围过宽;保密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保密管理方式和手段与保密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保密技术经费紧缺,防范技术落后。[详细]
新保密法打破“一定终身”
  全国人大对于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的立法调研中发现:定密随意,解密不及时,国家秘密范围过宽,这是多年来国家秘密确定体制的症结。不久前,国家保密局曾在媒体上公开表示,只有先把密定准了,才能做到既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详细]
保守国家秘密法
首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
  这次修改主要是因为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让保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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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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