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回钱,张晖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新民网 萧君玮 沈文林 摄 |
现场图片:张晖领取退还罚款后,驾车离开闵行区建交委。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沈文林摄 |
在群众的簇拥下张晖前去领钱。 新民网 萧君玮 沈文林 摄 |
滚动播报:新民网随行记者直击闵行“倒钩”案车主张晖领取退还罚款
【11时40分】闵行“倒钩”案车主张晖离开闵行建交委。据新民网记者现场了解,张晖离开前已经拿到此前因“倒钩”案被罚没的10200元罚款。
【11时20分】闵行“倒钩”案车主张晖及其律师郝劲松进入闵行建交委的财务室,准备领取他此前因“倒钩”事件被罚没的1万余元罚款。
【新民网·独家报道】10月29日11时左右,闵行“倒钩”案车主张晖达到闵行区建交委,领取他此前因“倒钩”事件被罚没的1万余元罚款。同行的还有张晖的代理律师郝劲松。
同题报道:上海“张晖事件”被处罚人张晖领回罚款
新华网上海10月29日电(记者杨金志)29日上午,上海“张晖事件”的被处罚人张晖从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领回罚款。此前,闵行区政府认定张晖驾车载客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29日11时左右,张晖来到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领回10200元钱款,其中1万元为区交通执法大队的罚款,200元为张晖被查获后的车辆代驾费。
2009年9月8日下午,张晖驾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晖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日,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9月28日,张晖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10月9日,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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