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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审议通过两个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文件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1月09日13:17
  11月6日,国家邮政局马军胜局长主持召开6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暂行)》和《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暂行)》。两个《规定》规范了邮政企业停办或者限制办理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撤销提供邮政营业场所时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程,细化了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将于近日发布实施。

  马军胜指出,两个《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相关规定、维护人民群众基本通信权利的有力举措;是健全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监督保障机制,规范行政管理、强化依法行政的有效办法。他强调,邮政系统要从讲政治高度作好普遍服务工作,普遍服务网点不能随意撤销,普遍服务内容不能减少,普遍服务水平不能降低。

  马军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暂行)》和《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暂行)》。邮政管理部门要将实施情况纳入普遍服务监管报告内容。要加大对两个《规定》的宣传力度,不断优化邮政发展环境。

  两个《规定》起草历经7个月。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用户代表、各地邮政管理机构和邮政企业的意见,充分考虑了邮政营业场所的特点和邮政普遍服务的实际,力求简化程序、便于操作。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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