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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水贵”背后:涨价与否关系百姓、企业利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3日07:36
  不久前,在九朝古都洛阳,因为一次一边倒的自来水涨价听证会,洛阳的水价不仅成为市民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更成为全国众多媒体的关注焦点,洛阳市水务集团和洛阳市发改委一时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到底水价该不该涨?为什么要涨?该怎么涨?记者采访相关人士了解到,此次各地水价上涨除了水企宣称的“亏损”和“节水”等理由外,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的缺失实为更为深层的原因。

  涨价与否关系百姓、企业利益

  此次涨价,洛阳水务集团的曹静董事长给出了三条理由:第一,自来水公司的供水价格由政府监管,完全是计划经济的管理,但是在经营方面完全市场化,随着物价指数的上升,供水成本不断增长,价格长期不动,导致企业亏损;第二,城市供水设施的发展需要筹措建设资金,这恐怕是更主要的一个原因;第三,通过价格杠杆能够有效促进节约水资源。

  政府主管部门的声音与此相似,洛阳市发改委副调研员李泓壮表示,从经营成本方面考虑,水价上涨是必然趋势。自来水公司对水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今后水质要由35项化验标准达到106项;生产水所需的原材料价格也越来越高,比如电价、钢材价格的上涨等;随着经济的发展,自来水公司职工的生活水平也要提高,各样管理费用也在上升,自来水公司的投资也在不断加大,虽然政府也会投资一部分,但在目前情况下,主要还是由自来水公司承担。从国家层面来说,涨价有利于节约水资源,开发水资源,促进环保。

  政府和水企的理由看起来很充分,老百姓却并不买账。住在洛阳市烟草局家属院的刘阿姨一腔怨言:“我觉得水价都不低了,不应该再涨了。要涨你涨大户的,居民用水、工业用水、商业用水你得分开,要涨涨那两个,不能涨老百姓的。自来水公司亏损,谁知道他亏损不亏损。所有东西都不透明,俺每月不落都交水费,当初定的水价,即使公益事业,肯定也都有点盈利。咱自己开公司,肯定对别人说不赚钱,不会说赚你多少钱。他们员工工资那么高,福利那么好,钱从哪里来,还不是老百姓交的。”

  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需筹措资金

  采访表明,虽然众多市民对涨价表示不满,但市民和水企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并无实质上的利益冲突,户表改造、老旧管网维护等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则是三者之间的共同利益。

  记者采访了解到,市民普遍表示能够接受阶梯式水价,并认为自来水公司应该加大对老旧管网的维修力度,避免跑冒滴漏浪费大量水资源。

  据曹静介绍,洛阳市从2000年开始实行一户一表改造,已改造完成15万户,还有25万户没改,但由于资金缺乏,目前户表改造工作只能小步推进,而阶梯水价只有在户表改造全部完成之后,才能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李泓壮介绍说,未进行户表改造的居民区,一般由自来水公司将水卖给物业,物业再统一收缴水费,但由于各户的老表灵敏度不够,存在很多跑漏偷水现象,物业为了弥补损失,只能加价收取水费,这就导致同城不同价现象,很多居民甚至为此上访。他认为,户表改造全部完成之后,不仅能杜绝同城不同价现象,还能使全市的用水量下降10%到15%,因此,应将户表改造作为重点的民生工程来抓。

  曹静表示,未来2到3年内,自来水公司需要投资5亿元来进行老管网维护、新管网铺设、户表改造等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此次涨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正是为此筹措资金。

  公用事业政府不该缺位

  既然市民、政府和水企都认为应大力推进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那为什么以此为目的的涨价会招致老百姓如此多的抵触情绪呢?

  洛阳市在8月6号召开的网民座谈会上,有70%以上发言的网友和代表认为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应由政府财政负担,而不应该由供水企业负担,并最终由企业转嫁到用户身上。

  据悉,长期以来,中央财政对市政建设的投资直线下降,而地方政府对市政建设又投入不足。新世纪以来,城市公共事业改革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大大提速,由于市政企业大多盈利状况不佳,需要政府巨额补贴,因此,很多地方政府将市政企业高价一卖了之,这样政府既可以获得巨额现金收入,又可以甩掉财政包袱,外资和内资正是藉此进军各地自来水市场。即使没有卖掉水企,政府也对其实行“断奶”,供水基础设施投资多由企业自行负担,政府少投或者根本不投。

  其后果就是被卖掉的水企为了追求利润,不断申请涨价;被“断奶”的水企为了筹措建设资金也唯有涨价,这就相当于将本该由政府负担的职责转移到老百姓头上,故引起普遍不满。据相关媒体报道,天津市在外资进入后的十多年里,水价已先后上调8次;而此次洛阳涨价的重要原因则是筹措建设资金。

  据曹静介绍,作为公用事业,洛阳水务集团在税费方面并无优惠,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也主要由企业负担。因此,曹静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城市供水设施的投入力度,政府承担50%,企业承担30%,剩下的放在水价里,这样老百姓就不会这么大怨言了。

  郑州大学水资源研究中心的左其亭认为,政府不应该对自来水企业完全撒手不管,在改革过程中不能将政府生产公共产品的职责转嫁到企业和老百姓头上。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也表示,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和政策扶持来减轻自来水企业的经营压力。

  洛阳市政府提出的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原则中也明确宣称“始终坚持加大政府对供水基础设施投入”。然而,洛阳市发改委物价办办公室主任李书杰表示,仅仅靠发改委建议政府加大投入,落实的可能性是有,但具体能落实多少,那就要看财政状况了。

  因此,他建议,中央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出台一些相关政策,明确政府、自来水企业和老百姓各应承担哪些职责,否则,现在的财政都是吃饭财政,用钱的地方太多了,如果没有一个制约机制,没有一个政策性的规范,政府也非常难操作,如果有一些硬性规定,比如说取一定比例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就会好一点。(李亚楠)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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