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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交警冯永清因公牺牲 生命定格在生日3天前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25日10:49

  本报通讯员 陈磊 本报记者 台建林

  还有3天就是冯永清的生日,但是他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刻。11月23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交支队民警冯永清,在确保大雾天气道路畅通任务中不幸牺牲,年仅36岁。

  11月23日,西安遭遇了多年以来罕见的大雾天气,能见度非常低。为了确保所辖路段交通安全畅通,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交支队迅速启动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预案。清晨6点,身为支队二大队西三中队临时负责人的冯永清在接到赶赴执勤点进行交通管理的命令后,来不及向熟睡的儿子和妻子告别,便冒着大雾匆匆上路。看着因为管制而受阻的车辆,冯永清冒着严寒,认真疏导车辆分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司乘人员解释,请求他们理解。

  上午10时许,大雾天气有所缓解,车辆得以缓慢通行。在得知机场高速公路大雾仍未散去,警力缺乏需要增援的情况后,冯永清顾不上休息片刻,驾车向机场高速路驶去。

  受大雾影响,虽已是上午10点多,但机场高速能见度依然很低。当冯永清驾车行驶至西安绕城高速公路K22+800m处时,由于前方一辆半挂大货车未开启雾灯和近光灯,导致冯永清驾驶的警车与其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冯永清同志当场牺牲。

  冯永清,1973年11月26日出生于陕西省延川县。2005年10月,冯永清从部队转业至陕西省公安厅,后被分配到交警总队高交支队工作。

  今年以来,冯永清没有休息的节假日加起来有50多天,参加警卫任务130多批次,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000多人次,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00余起,无一差错。对遇到困难的驾驶员,他曾自掏腰包为驾驶员买来食物和水,并且主动帮助修理故障车辆。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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