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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有望组建“调委会+保险理赔”处理医疗纠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4日11:24
  《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征求市民意见

  医疗纠纷,让“医调委”免费调解

  患者:专家帮你鉴定更易接受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若损害不大,可自行协商解决;若损伤严重,要请交警来解决;撞伤了他人或车辆,则要请保险公司出面理赔。处理医疗纠纷能否也用类似方法呢?

  昨日(3日),《郑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调解机制的引入和强制医疗责任险,成为预防和缓解医患纠纷的两大重点。这也意味着,我市处理医疗纠纷将有望采取“调委会+保险理赔”组成“第三方”力量。该征求意见出炉后,不少医院对此方法很期待,认为解决医疗纠纷获得了又一实质性解决途径。晚报记者孙娟实习生 贾跃龙

  设立医调委

  解决医患纠纷有了第五条途径

  据介绍,以往出现医疗纠纷,一是双方协商,但缺点是易出现“医闹”。二是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由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被患方认为有“父子相护”之嫌。三是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四是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一位医院负责人坦承,由于患者、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三者之间彼此信任度不够,许多医患矛盾极难化解。

  为此,此次征求意见稿则在此基础上引入了调解机制。意见稿指出,设立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负责本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不隶属行政机关 做公正公平的第三方

  医调委究竟属于哪种性质呢?是隶属于行政机关吗?

  对此,负责起草该征求意见稿的市司法局基层处杨处长说,医调委的性质为调解医患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不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调解人员构成也是以医疗和法律专家为主,未来还将要成立专家库,调解员不仅要有医学和法律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沟通说服能力。经费主要来自市、区两级财政。

  索赔5000元以上的可申请调解

  根据意见稿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应当向医调委申请调解。

  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后,应当指定2名以上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聘请律师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医调委应当自受理医疗纠纷之日起30日内(不包含医疗事故鉴定时间)调解完毕,逾期未调解完毕,医患双方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期1个月,到期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途径解决。

  意见稿指出,若患者已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仲裁、法院等渠道申请处理的,以及因非法行医而引发的纠纷和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民事纠纷的,医调委均不予受理。

  医疗责任险为医院“减负”

  意见稿规定,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市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其他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所谓医疗责任险,是指投保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

  意见稿中指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经医调委、仲裁委员会调解时,医疗机构应当通知保险公司参与。最终,医患双方达成协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人民法院调解或作出生效判决的,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调解协议、裁决书或判决及保险合同及时向患方支付赔偿金。

  据了解,河南省几家医院早在2002年就开始试行医疗责任险,而时至今日,郑州市购买医疗责任险的医疗机构却仍只有10多家,而且能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为数不多。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这一保险一直推行不好是因为缺少一个重要环节——第三方调解制度和统一投保机制。对此,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保险方案,通过招标确定承保公司,医疗机构投保医责险,使医调委达成的赔偿协议得到及时理赔。

  【各方观点】

  律师:合理安排人员比例,保证调解公正

  坦言律师事务所创办人燕雪松律师说,打医疗纠纷官司“其实很累”。他认为,医疗纠纷的处理确实需要一个第三方机构存在。类似法院这样的独立机构,通过调解可以提前“消化”司法程序无法解决的矛盾,达到双方的共赢。

  如何保持医调委的独立性,燕雪松律师认为关键问题在于调解人员的构成。“和医疗机构有关系的人员要少于一定比例,把这个人员额度控制适当,就可以保证调解的公平和公正。”他同时建议,将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确认权和处理医患纠纷同时进行,这样将大大减少医疗纠纷的处理时间。

  医院:减轻医院压力

  一家医院的副院长表示,对于这个征求意见稿“举双手赞成”。他说,如今医院尽管实施了一系列的措施,但医疗纠纷的数量仍然没有明显下降,他们也感到很无奈,目前医院和患者之间普遍缺乏信任。

  “在患者中有个普遍说法,叫"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老实人吃亏",有的患者干脆设灵堂、贴大字报,医院一旦涉及纠纷,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这名负责人表示。

  赵先生的姥姥近日因胃癌在我市一家医院进行手术,尽管手术很顺利,但他心里总感觉不踏实。对于医院,许多患者心中仍然抱有“不信任”的态度。

  “如果医疗过程中出了事,有一群专家帮你鉴定,而不是由医院来说,我想可能更容易接受,也不容易有极端态度。”赵先生说。 (来源: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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