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为娱乐场所做“培训” 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

来源:荆楚网
2009年12月13日16:18

  武汉一男子为娱乐场所做“培训” 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女子阿丽被哥哥解救出来,而负责为娱乐场所培训“小姐”的经理被当场抓获。近日,硚口区法院宣判,李某的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阿丽称,2009年2月,一朋友的姑姑称帮她介绍工作。她信以为真便来到武汉。见面后,对方将她带至一家休闲娱乐场所。而该场所经理李某对阿丽等3名女性进行“培训”,随后她们3人被要求从事卖淫活动。

  半月后,阿丽趁人不注意给哥哥发送短信,告知自己被骗一事。第二天,哥哥阿军打110报警,并赶到武汉解救妹妹。根据阿丽提供的线索,当天下午,阿军一行人来到该娱乐场所找到阿丽,当场将李某抓住。2月18日,李某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组织卖淫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庭审时,李某则辩称,自己是打工人员,只负责“培训”等协助工作,其余工作由他人负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若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