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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的口误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2月16日07:45
  首席大法官的口误

  胡夏冰

  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国总统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但是,在他宣誓就职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接连出现口误而让人忍俊不禁的搞笑场景,仍让人记忆犹新。

  按照惯例,美国总统宣誓是一个法定的仪式,即将就职的总统要在美国首席大法官的引领下宣誓。2009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月21日零时30分),神情肃穆的奥巴马,面对从各地赶来观礼的各国政要和数百万观众,手抚林肯总统曾经用过的《圣经》,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带领下,开始宣读美国宪法规定的就职誓词。

  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在就职仪式上应当宣读下列誓词:“我(宣誓人名)谨庄严宣誓,我将忠实地履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之职,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按理说,宣读这段誓词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也许是过于激动,也许是有些紧张。引导奥巴马宣誓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竟阴差阳错地将本应放在句中的单词“faithfully”(忠实地)挪到了句子末尾。虽然这无损文意,也符合英语文法,但与宪法文本中的语序不符。曾经执教芝加哥法学院、对这段誓词烂熟于心的奥巴马,听到罗伯茨的口误时不免一愣,在停顿一会儿后还是将错就错地跟着念了起来。当他宣读到一半时,突然意识到罗伯茨领誓的誓词顺序与宪法文本不相吻合,从而不敢再继续宣誓下去,只好停顿下来。

  聪明睿智的罗伯茨灵机应变,迅速调整状态,重新带领奥巴马宣读法定的就职誓词。然而,似乎有某种无形的力量在捉弄这位世人尊重的首席大法官,故意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出洋相。虽然这次罗伯茨将“忠实地”放在了正确的位置,但却把动词“execute”(履行)给遗漏了。此时,奥巴马被罗伯茨彻底搞糊涂了。眼看跟着罗伯茨宣读誓词显然是不恰当的,于是,奥巴马决定按照自己提前背诵的语序宣誓宪法誓词。然而,鬼使神差的是,他说出来的却是罗伯茨第一次的错误语序,依然将“faithfully”(忠实地)放在了句子的末尾。

  就这样,在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影响下,奥巴马在当天的总统就职仪式上,始终未能严格按照美国宪法规定的誓词进行准确的宣誓,给这个耗费1.7亿美元的庄严隆重的就职典礼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缺憾。美国总统在宣誓就职时出现口误,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有部分宪法专家据此质疑奥巴马总统身份的合法性。所以,为慎重起见,奥巴马于次日晚重新宣誓,以消除外界关于其总统身份的任何疑虑。21日晚,奥巴马在白宫重新宣誓,依然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领读誓词。身着黑色宣誓服的罗伯茨问奥巴马:“准备好宣誓了吗?”奥巴马答道:“是的。这次我们慢慢来。”这次,他们终于完整准确地将誓词念完了。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竟然接连出现口误,这样的人能够胜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职责吗?人们有理由表示怀疑。事实上,这位现年53岁的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决非等闲之辈。他早年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当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伦奎斯特的助手。在老布什当政期间担任司法部副部长职务。后来他又担任联邦上诉法院法官。2005年经由小布什总统任命,成为美国建国两百多年来最年轻的首席大法官。

  我们注意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在奥巴马总统就职仪式上出现的口误并没有引起美国社会的强烈反响,人们只是将其作为消遣娱乐的饭后谈资。也许在他们看来,作为裁判者的法官并非圣人,他们与普罗众生一样,在认识能力和逻辑思维方面具有非至上性和非完美性。对于法官出现的某些裁判错误应当持理解和宽容的态度。这或许是我们从这场总统宣誓的搞笑场面中获得的深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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