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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公布邢鲲死因是在“老子查儿子”

来源:荆楚网
2009年12月17日13:31

  昆明警方在“老子查儿子”

  12月16日的昆明市警方新闻发布会,还是在遵守着新闻发布的规律:一是现场出示了大量的视频、图片信息,以证实警方的结论;二是所解释和针对的,都是舆论以及邢鲲家属关注的焦点,没有对舆论视而不见,没有牛头不对马嘴。

  问题也有两个:一是公布的信息,以及推理的过程没有说服力;二是昆明市警方应该回避此案,“老子查儿子”本来就无公信可言。

  证据没有说服力表现在:录像出现的是背面,非正面信息,不能确定是否邢鲲本人,并且没有他个人直接上吊的图像,鉴于公众对官方信息的不信任,被认为有作假补录的可能,而且,官方所作的尸检结论,缺乏细节的图文来证实前后证据链;其二,假如说用鞋带自尽还能说得通之外,在双手被铐的情况下还能用纸币打开手铐,超越了人们认知范围,违背了物理常识,这无疑和云南发生的“躲猫猫”毫无二致;其三,警方同样无法解释邢鲲为何自杀,如果一个人因为个人脸面、生活绝望而自缢,那么作为“几进宫”的邢鲲,显然是说不通的。

  这些解释不清楚的地方,再加上公众和舆论根据日常对警察群体的认知,以及邢鲲身上的伤势图,很自然地得出另外一个结论:邢鲲是刑讯逼供死亡,警方是在掩饰真相。

  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来掩饰,十个谎言,需要数百个谎言来掩饰,这是世间公理。昆明警方公布的细节和物证越多,如果越违背事实真相,就需更多的物证来回应公众的舆论。其实,警方并非神明,也不可能全知事件的真相,只能说是试图寻找事件发生的过程,客观公正地说出自己所知的细节,而不是非要得出“刑鲲自杀”、“纸巾开手铐”、“用鞋带自缢”等系列结论。

  越急着得出结论,越有可能有阳谋或阴谋。

  况且,“邢鲲是刑讯逼供死亡,警方是在掩饰真相”的结论一经得出,和警方一样,公众也会有罪推论,找到警方的漏洞进行质疑,警方只有在自证清白的情况下,才能够有资格来调查邢鲲一案。事实上,由于这次调查,又是昆明公安局在“老子查儿子”,即使是得出接近事件真相的过程,也未必能得到公众的认同。

  对于公众关注的涉及人命案,昆明市公安局显然应该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自己成为调查主体,另外,由于过程细节都不明晰,不存在着非常充足的证据和推理,这次调查,更适宜于检察机关或成立专案组介入,警方只是作为当事方,来配合调查,而不是调查的主体。

  而新闻发布会,更不适宜昆明市公安局来主导,而应该由昆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来通报信息,检察机关、公安局、法定医检等单位作为情况通报相关部门,来回应大家关心以及案情的细节。

  如此,才不会出现这样的千年笑柄,才能服众。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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