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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野蛮拆迁的最后疯狂

2009年12月18日01:26

  来源:青年时报

  谨防野蛮拆迁的最后疯狂

  最近连续发生的强制拆迁事件,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成为众矢之的,在沸反盈天的舆论压力之下,该条例被废除已势在难免。为此,国务院法制办正抓紧研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并明确表示新规完善后现行拆迁管理条例将立即废除。

  虽然走到这一步的代价未免过大,新规的效果将究竟如何———比如会不会重陷与《物权法》的同样尴尬之中亦属未知,这仍是一则值得期待的好消息。据悉,《征收条例》虽然目前仍在内部征询意见,但已现出很多亮点:比如重新界定公共利益、征收主体只能是政府、先补偿后拆迁。不过,好消息传来的同时,亦有不小的隐忧。笔者认为,目前非常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某些人会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前的“末班车”,上演最后的疯狂。

  现实可能已经如此———近日,与舆论对野蛮拆迁的严厉谴责和废止拆迁管理条例的消息接踵而至的,是更多而且情节更恶劣的强拆新闻:12月15日,北京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居民席新柱遭遇强拆,席新柱以自焚相对抗,烧成重伤;12月16日中午,广州荔湾区居民黄建英出门买了一趟菜的工夫,自己家的房子便被夷为平地;再稍向前几天,河北张家口市居民温春梅的房子被人砸坏门窗,而在她报案并应派出所要求去做笔录的短短一小时,房子便被拆掉了一半。而当地拆迁办对此的解释竟然是:“在清理旁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了”。

  看来,近期以来巨大的舆论压力,非但没有吓住某些强拆者,甚至有可能让其意识到了“危机”,要赶在拆迁管理条例废止以前将一些拆迁尽快完成,为此已经更加不择手段。换言之,有些地方可能确实是以唐福珍自焚等一些极端事件为鉴了,只不过其所“鉴”的竟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即强拆一定要用铁腕,而且更要趁早,以免来不及。

  对这种野蛮的“末路心态”,显然必须予以正视,而且更要采取一定的手段进行预防。否则的话,近期有可能会集中发生更多的强拆悲剧,诱发一些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此,已经有人呼吁将现行拆迁条例立即“暂停”。从目前情势看,这确实是很有必要的,而除了“暂停”之外,或还应该出台一个临时性的通知,对新规出台前的拆迁作出明确要求,以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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