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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调解纠纷26万件 四川“大调解”体系显维稳优势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8日10:45
  藏区、地震灾区、水库移民大省……在“新老问题相互交错,多种矛盾纠纷叠加”的复杂形势下,四川省把“大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最有效的手段和最直接的措施,全面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城乡每一个社区、村(组)和各部门、各行业全覆盖,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56万调解员遍布各行各业

  “说理释法,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和"心结",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12月10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人民调解员童俊章说。

  今年(09年)7月,童俊章受理了伍金华、杜开元与四川华升公司蔺草收购纠纷调解案。原来,双方约定以每公斤0.9元收购蔺草,合同上却误写为每斤0.9元。童俊章调查了解到,市场上最高收购价也只是每公斤1.2元。在童俊章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华升公司愿意补偿伍、杜两户各5000元,两人自愿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目前,同童俊章一样活跃在四川广大基层的专兼职矛盾纠纷调解员达56万多人。

  “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和稳定的"第一抓手",四川建立起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怀臣介绍说,四川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组织网络。

  记者从四川省委政法委了解到,四川从省到市、县、乡都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县、乡镇的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大调解协调中心”。目前,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95%的乡镇和街道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94%的村和社区建立了调解室。目前,四川已建立各类调解组织近14.6万个、调解室近5万个,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三种调解方式整体联动

  今年3月23日,一辆外地重型货车走到沱桥路段时,因观察不够,将没有靠车道右侧骑自行车的贺建国撞伤。事故发生后,资阳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作出责任认定:货车驾驶员马永东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贺建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被撞伤的贺建国因颅顶骨骨折,伤势严重,急需8万元做手术。贺家经济困难,肇事车单位又远在宁夏,面对巨额费用,急得贺家人准备上访讨要医药费。

  就在贺建国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三方联动,共同调解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宁夏固原市原州支公司先行给付贺建国住院期间医疗费6万元,解了贺家人的燃眉之急。

  在这次调解中,三种调解方式衔接配套、整体联动,发挥了决定性作用。这就是四川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四川建立的“大调解”协调联动运行机制,实行联合排查、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跨地区、跨行业矛盾纠纷,采取了“邀请调解、委托调解、指定调解、联合调解”等形式,使各种调解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其中,四川省司法厅与相邻7省建立了省(市、区)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协作协议,实现了边界地区矛盾纠纷调解的无缝连接,促进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四川还全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创新发展。

  为突破行政调解这个难点,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了具体措施,建立行政调解组织2.1万多个,配备行政调解员2.6万多人,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使行政调解工作在全省全面深入地开展起来。

  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地位也在“大调解”体系中得到全面提升。在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的指导下,人民调解新建了医患纠纷、征地拆迁、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等专门调解组织,扩展了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一批由各行业专家和基层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老党员组成的特邀调解员、新增乡镇司法助理员组成的专职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调解志愿者,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显著地改善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

  “今年7月以来,四川省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2.5%。”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介绍说,为提升司法调解,四川各级法院建立了司法调解组织5480个,配备司法调解员6100多人,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向内推行全员、全程、全域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环节;向前延伸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引导当事人把矛盾化解在起诉前;向后延伸到涉诉信访、民事撤诉案件的调解,实现了司法调解的纵深发展。

  大灾之后无大乱,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有序进行,靠什么保障?“大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成本低、效果好、群众拥护。”绵阳市“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赵伟深有感受。北川羌族自治县研发了信息报送软件,利用内部网络在全县23个乡镇、部分村(社区)开通了信息报送平台,一点鼠标,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一目了然。

  “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今年1月至11月,四川省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全省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22.2%。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指出,实践证明,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的好举措、好办法。

  党政主导强力推进大调解

  “现在,调解工作有场地做事,有专人干事,有经费办事,解决了以前人、财、物保障的老大难问题。”说起如今的变化,从事了调解工作20多年的成都市青白江区龙王镇的调解员苏长富很是感慨。

  苏长富的感受折射出四川决策层战略思维的变化。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四川还面临着维护藏区和“5·12”地震灾区社会稳定等特殊形势。如何才能保稳定,促发展?这一直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思考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四川省先后建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今年6月3日,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主持召开常委会议。会议提出,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刘奇葆强调,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服务全省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有重大意义。随着省委、省政府“大调解”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一系列措施的出台落实,构建“大调解体系”,成为四川维稳的“第一抓手”。

  抓调解,是基层的渴盼,也是基层经验的总结。早在2008年以前,洪雅县柳江法庭的法官们就主动走出法庭,指导人民调解,主动化解纠纷。过去这个只有4名法官的法庭,一年受理1500余件案子,不堪重负。法官走出去,受案数也就降了下来,老百姓很满意。

  今年8月,作为“大调解”第一责任人,全省64名县委书记走进课堂,接受了“大调解”工作专题培训。“大调解”工作体系被纳入四川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这项工作同时纳入了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大调解工作情况,被记入领导干部抓稳定的政绩档案。

  党政主导,强力推进了大调解工作。目前,四川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新增配专职副主任2568人、新增专兼职工作人员11309人。

  据统计,今年6月以来,四川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6.4万件,调解成功率81.3%,其中“三大调解”联动调解矛盾纠纷2.54万件,调解成功率90.4%,充分显示了“三大调解”整体联动的强大合力。

  “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藏区、地震灾区和全省社会稳定,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也密切了党群、干群和警民关系。四川的实践证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之计。”此言不虚。(记者马利民)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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