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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丈夫离婚后仍受其纠缠 邀人灌醉前夫致死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3日07:20
  为摆脱前夫纠缠,她想出灌酒的方式来醉死好酒的前夫(本报曾作报道)。前夫喝下两斤劲酒后醉死了,但她也难逃法律制裁。21日,市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刑10年。另外两个直接灌酒的帮凶也分别获刑7年和6年有期徒刑。

  前妻被纠缠设套害前夫

  据法院审理查明,王小丽早在1987年和杜某(被害人,殁年47岁)结婚,并共同生下一个儿子。因杜某喜欢喝酒、打牌,而且常常在醉酒后回家对王实施家庭暴力,王最终不堪忍受,在2005年与杜离婚。离婚时,杜还欠了外面的几万元赌债。王则靠自己在街上摆地摊,慢慢地帮杜还清了赌债。但杜不识好,离婚后仍经常在酒后来纠缠王。王觉得“只有他死了我才能清净”,为此产生了弄死前夫的想法。

  2009年5月,王小丽邀约两个耍得好的朋友魏世秀和魏立明帮忙,并提出前夫在兼职做保险业务,喜欢喝酒,由魏世秀出面以买保险为名将其骗出来,由魏立明约人一起喝酒,用酒灌醉杜某,让杜酒精中毒死亡。

  鸿门宴上喝劲酒醉死

  魏世秀、魏立明二人碍于朋友情面表示同意。6月26日,魏立明驾驶借来的黑色桑塔纳轿车与王小丽、魏世秀沿涪陵至白涛公路选择了喝酒的地点。6月28日下午5点多钟,王小丽给了800元钱给魏世秀作为喝酒的费用。随即,魏世秀以买保险为名打电话将杜某约出来,魏立明还喊上朋友陆某陪酒。并来到事先选择好的白涛街道办事处三门子村涪武路旁土家菜山庄吃饭。

  席间,三人轮流与杜某碰杯,总共喝了三斤劲酒。其中,杜在三人的轮番劝导下喝了两斤多。酒后,魏立明先驾车把陆某送到涪陵乌江大桥处下车,然后再和魏世秀一起将喝醉酒的杜拉到涪陵区马武镇上场口外,将杜丢在公路边水沟里,然后驾车离开。杜当晚死亡,经鉴定为乙醇中毒死亡。7月3日,王小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解释为何这样判

  法院透露,案发后,杜某的母亲、儿子及兄弟姐妹表示,杜生前在多方面对不起王小丽,表示愿意谅解王小丽,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王小丽、魏世秀、魏立明共谋以做保险业务为名将杜某骗出,采用劝酒的方法,让杜过量饮酒使其醉死,并具体实施杀人计划。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案量刑成立市民关注的焦点。对此,法院认为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有两档刑期:3年以上10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在10年以上(含10年)直至死刑。本案是一起婚姻关系引发的故意杀人案。王小丽是主犯,但其主动投案自首,具有法定从轻的情节。同时,死者本人具有过错,也是一个酌定从轻的情节。此外,死者家属谅解了王小丽,并请求从轻处罚,这也是一个酌定从轻的情节。而且死者家属放弃了要求王小丽的民事索赔,仅要求另两个同伙索赔,另两人也赔偿了2万多元。所以,本案最后量刑时,对王小丽作出了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另两个同伙是从犯,分别被判刑7年和6年。(罗彬杨君相) (来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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