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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法院首创二审立案调解机制促社会和谐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3日18:38
  中新网东莞十二月二十三日电 (李映民王创辉李慧琳)广东东莞市中级法院首创二审立案调解机制近一年来取得明显效果。记者二十三日从该院获悉,今年一至十一月,东莞中院二审立案调解结案一千多宗,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

  作为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的“全省立案调解试点单位”,东莞中院在立案调解方面的试点推行了多项创新的做法。如在调解期限内,法院对查封物采取只进行查封登记,而不贴封条、公告。法院还将行业协会、鉴定机构等案外人员吸纳到调解队伍中,以推动调解的进行。

  法院的调解一般是在一审时进行的。二审调解,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不可能的;经历过一审后,进入二审的双方当事人通常面对的是更为激烈的对抗,东莞中院却在二审启动立案调解,效果很好。

  据该院介绍,从去年开始,立案庭设立了专职调解组,该调解小组三名法官在今年一至十一月,共调解了一千宗案件。

  “东莞中院在调解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典型的调解风格,这种风格的特点要求法官工作能力强、业务知识熟悉,一天安排多宗案件轮候调解。在调解时能迅速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底线,并可告知当事人案件判决的可能结果,让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进行迅速的交流,从而判断案件能否调解以及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大大提高了调解率。”东莞中院院长何碧霞说。

  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叶柳东说:“在立案调解的过程中,往往发现一些案件事实非常清楚、争议不大,而其中一方的当事人为了拖延履行义务的时间而进行诉讼,往往不同意调解或表示愿意回去考虑调解方案却迟迟不予回复。对于这类案件,法院之前未有应对的措施。因此,我们计划出台规范的立案速成规定,对立案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有明显拖延审判程序意图的案件进行速裁。目前我院已试行速裁案件十宗,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叶柳东表示,东莞中院正在试行立案速裁制度,希望从制度上杜绝借调解拖延时间的现象。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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