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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打黑”不要搞成“黑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09年12月24日19:27

  网络“打黑”不要搞成“黑打”

    毕诗成

  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据调查,在网上存在一个利用发帖等方式制造热点牟利的产业链,从杀毒软件口水战、“封杀王老吉”事件到康师傅“水源门”事件等,都有暗中操作。这些公司,不仅为企业提供品牌炒作等服务,也能按客户指令密集发帖,诋毁、诽谤竞争对手,甚至控制舆论,有人出价五万

  就“造势影响了法院判决”。央视《经济半小时》在12月19日的报道中称这种现象为“网络黑社会”,并呼吁网络“打黑”。

  如此消息让我们感情很受伤。曾几何时,网络表达被我们寄予厚望,尤其在“纸老虎”、“天价烟”、“欺实马”等多起事件后,更是被光荣地穿上了捍卫社会正义的外衣,俨然成了现代版的江湖大侠。所以,当有专家告诉我们 “可能有50%热帖是经过人为设计的”,很多时候我们只是“不明真相”地被人当了枪使,大家难免有被欺骗的愤怒,呼吁“严打”倒也实属自然。

  但冷静想想,恐怕并不简单。首先是帽子大不大?是不是网络炒作、诋毁或者举一个据说影响了判决的偶然事例,就可以说中国的网络 “黑社会化”了?网络根本上是一种工具,诋毁诽谤也好,炒作牟利也好,都可以通过现实法律规范治理,把屎盆子都扣给良莠不齐的网络舆论,贴上“黑”姓标签,恐有夸大矛盾之嫌。其次是谁来打?恐怕是掌握权力的“有关部门”,这就格外需要警惕了,按照某些人说起网络牙根痒痒,恨不得一日回到无网时代的心理,让他们网络“打黑”,难保要“打黑扩大化”,比如把网民集体考问真相、谴责贪官之类的行为也归于“有组织诋毁”,倒洗澡水把孩子也泼出去,就得不偿失了。最后是怎么“打”?行踪不定的网络推手的活动,很难取证,总不能弄一大批网络警察,见到“爆炒话题”的就统统抓起来吧?

  对于媒体公开倡导“网络打黑”,我保持警惕与担忧。最重要的原因,这里边有一个“公民表达权”的问题,这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网络被称为是一次技术革命,带给了我们很多积极的新东西,尤其在当下,举报贪腐、谴责丑恶、监督政府……中国的网络要干的活几乎是世界上最沉重的,这是不能回避的现实,警惕并制约负面因素当然没错,但一定不能矫枉过正,把网络舆论妖魔化,最终伤及正面的力量。

  或许,“网络打黑”口号的提出,最大的价值就是提醒我们注意,虚拟世界里存在着非常现实的利益乱象!实现良性治理,则要强调“功夫在‘网’外”———为什么会有人热衷网络爆料?“网下”的通道遭到堵塞!为什么网络传言会大有市场?现实的不透明和监督壁垒让人失掉信任!为什么能大肆诽谤竞争对手?现实中扭曲的市场竞争被放任纵容!为什么会有人“出价五万造势影响判决”?法院的独立性出了问题!为什么有人靠在网上说假话说好话也能赚钱?

  网络的“初级阶段”出现良莠不齐是难免的。让网络成为一个毫无杂音、完全原生态的“民意平台”,或许本来就是一种奢望。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像大禹他爹鲧那样简单围堵,迎头棒喝,不分眉毛胡子“黑打”一气,而应学习大禹治水的疏导之术,在现实当中引导、规范或者打击制造热点牟利等行为。撇掉扭曲的现实,简单扯出一面“网络黑社会”的靶子并呼吁“网络打黑”,貌似占领道德高地,其实是相当乏力且值得警惕的。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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