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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建立董事监管问责机制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26日13:05
  中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38分报道,近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问责制度将在未来的保险行业监管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保险公司高管的问责力度将不断加大,相关情况连线中央台记者孙莹。

  主持人:按照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的高管目前要承担哪些责任?存在哪些不足?

  记者: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要对公司的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要审议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公司治理报告等一系列重大报告,同时规定保险公司应设立总精算师、合规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

  明确其向董事会报告的义务和报告路线等。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对董事会会议的整个流程进行规范。而一些公司"形似而神不似"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一些公司董事会职能虚化,对管理层的监督缺位。

  主持人:保监会将从哪些方面加大对高管的问责力度?

  记者:保监会将建立董事监管问责机制,如果公司治理或内控存在问题的,将追究承担责任的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的责任,根据其领导责任直接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公开谴责或建议罢免等措施,形成尽责压力。

  保监会目前正在制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非上市的保险公司建立制度化的信息披露机制,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透明度。而继续完善公司薪酬考核机制也是保监会对高管薪酬问题监管重点,通过薪酬考核机制,引导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加强风险管理,改善经营效益,避免经营中的短期功利行为。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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