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公司将经营模式由挂靠变承包,遭车主拒绝,“垂死”车辆无法更新
新快报记者 尹政军 王华平
从1月5日至13日,广州市南沙经济开发区穗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港公司”)旗下36台出租车陆续过了报废期,但是公司将经营模式由挂靠改为承包,遭车辆承租方(车主)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导致车辆一直未能办理报废更新手续,只能停运休息。由于停运车辆占了南沙区出租车的近半数,这给南沙区市民出行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当地政府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
现场:车辆无法营运只好拒载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沙客运码头附近,发现几十台破旧的蓝色出租车停靠在路边,司机们聚在一起闲聊。有人从码头出来准备打的时,却被所有司机拒载,原因是车子“已经到了报废期,再上路被交警逮着就麻烦了”。客人无奈只好走了。
司机李师傅表示,穗港公司共有42台出租车,约占南沙区出租车数量的一半,而从1月5日至13日,他们共有36台出租车相继过了报废期。因为车辆无法报废,他们已经多日停运在家。“这严重影响了市民出行。”
在环岛路某公司上班的李小姐向记者抱怨称,她每天都打的上下班,最近发现打的越来越难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她希望车主和公司双方尽快协商解决此事。
司机:挂靠变承包月亏2000元
据了解,穗港公司一直采用私人挂靠公司的经营模式,即由车主出资购车,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车主缴纳少量管理费(每月320元)给公司,车辆的营运权和财产所有权归车主,车主可自行聘请司机。按规定,穗港公司承担为车辆办理年审和报废更新等手续的义务。
现在,公司方面改变了经营模式。42辆车的车主共同选出的车队长李叶权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被指是由穗港公司拟定的合作意向书,当中规定,更新车辆由穗港公司购买,购买车辆的税费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由车主承担,作为车主的投资。“每个月要向公司交8000多元租金,公司再返回4025元作为我们的投资回报,我们算了一下,各种费用摊在一起,我们一个月要亏2000多元。”李叶权说,车主拒签了这份意向书。
公司:“我们是按国家规定办”
穗港公司的法人代表李静瑜则表示,此次改变经营模式是依法行事。她说,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出租车企业必须采取承包经营模式。“我们公司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办,没想到惹来这么多麻烦!”李静瑜称。
目前,穗港公司和车主都聘请了律师来协商此事,南沙区政府和交管部门也派员参与协调此事,但尚未有定论。
交管部门:会尽快处理好此次纠纷
南沙区交管站的王站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穗港公司以前的经营模式确是挂靠,这是因为当时企业没有资金购车。现在,国家和广州市颁布的几个文件都明令禁止挂靠。
王站长说,他们会认真调查此事,尽快协调处理好这起纠纷。
争执焦点
原有《财产确认书》是否有效?
在这起纠纷中,一份由穗港公司原法人李刚毅在2008年11月25日与车主签订的《财产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成了车主们和公司争执的焦点,《确认书》确认出租车的所有权及营运使用权归车主所有,穗港公司以名义上的经营主体对车主的车辆经营进行管理。显然,车主与公司的关系确是挂靠。
李静瑜则表示,《确认书》确是她的前任签的,章也是公司的,但其合法性还需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她还称,现在36台出租车都已到了报废期,就等于过了合同有效期,这份《确认书》是否有效还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