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协委员:设政府引导基金扶持民营龙头企业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17日11:41
新华网厦门1月17日电(记者郑良)厦门市政协委员、市总商会副监事长李强17日在政协第11届厦门市委员会第4次会议上建议,设置政府引导基金,对民营龙头企业进行战略参股,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李强说,底子薄、资金短缺、缺乏强有力的股东背景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政府参照引进大型外资企业或央企的政策,设置政府引导基金,对于民营龙头企业战略参股能达到引导投资、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
李强提出,作为政策性引导基金,政府投资是非盈利性的,也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但是可以约定投资方向,引导民营龙头企业投资于政府期望的领域;政府部门可以委派监事,代表政府对民营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政府投资按约定方式使用,防范投资风险。
李强建议,当民营龙头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如事先约定3到5年,政府投资退出,其股权由企业回购,企业向政府支付本金和利息。
针对当前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李强建议创新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再担保体系,完善贷款风险缓冲机制,鼓励担保公司为民营龙头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对民营龙头企业投资国家和城市鼓励的产业和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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