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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可获房租补贴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01月26日07:33
  本报讯(焦苇记者龚瑜)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201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总量预计将达到16.8万人,比2009年增加1万多人,201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形势仍不容乐观,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

  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将积极开辟新的基层项目和领域,并会同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实施大学生社区就业计划等新的基层就业项目,在更多领域为基层输送高素质人才。

  记者还了解到,上海教育部门将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此外,上海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18个月的初创期内,符合条件的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贷款担保及贴息的扶持。对从事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专项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社会服务的,也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据悉,2010年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计划于今年7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开始启动,将继续提供3万个见习岗位的见习机会。见习时间最长12个月,在见习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当年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

  对于就业特别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有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实施就业援助计划。用人单位每吸纳1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大学生,由市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另外,高职院校也将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高职学生毕业前有不少于半年的顶岗实习经历,对上海高校大学生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的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培训费补贴。其中,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参加中高层次职业培训的,给予50%培训费补贴;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100%培训费补贴。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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