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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代表呼吁将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31日18:23
  新华网广州1月31日电(记者黄浩苑、王攀)“去年深圳连续发生了两起农民工"尘肺事件",暴露出很多问题,我认为,应当高度关注,并且把尘肺等职业病纳入工伤保险,真正为广大农民工撑起保护伞。”在广州举行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代表魏小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近年来,农民工群发性职业病频繁发生,引发了社会对农民工职业病的关注。作为深圳选举出的农民工人大代表,魏小明说,有关部门应更关注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病防范。她说:“目前,农民工就业环境差,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致使农民工群发性职业病或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农民工为什么会遭遇尘肺等职业病之困?魏小明从自身经历出发,分析认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业病鉴定有着诸多规定,程序性“限定”较多,如需要具备明确的劳动合同等,而不少农民工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或者被用人单位所蒙蔽,往往无法提供与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相符的资料,在职业病鉴定、认定、法律诉讼、追索赔偿等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

  “由于职业病具有潜伏性,不少工人一开始并不了解,而且全社会的关注度也不高。从大环境上说,我认为当前除了就业、劳动技能培训、子女入学等问题之外,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也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形成全社会帮助农民工预防职业病的大氛围。”魏小明说。

  其次,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相关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在建筑、石料加工、矿山开采、化工生产等重点行业加强对农民工的指导。魏小明说,鉴于去年深圳发生的案例,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民工劳动合同、职业病教育的检查和监督,“一些行业容易发生职业病,而进入这些行业的农民工往往又来自同一个地区,政府完全可以在劳务输出地加强宣导,提前防范。”

  此外,魏小明建议,政府应着手建立职业病的医疗保障制度,把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之内。“职业病防治是一个长期的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科学、长效的机制,做到用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职工监督,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工人身心健康。”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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