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案”当事人告中消协“不作为”
称申请调查被拒绝 上午递诉状要求判定消协履行法定职责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本是消费者“娘家”的中消协却面临一场官司。
作为“华硕天价索赔案”的当事人黄静,今天上午委托律师向宣武法院正式提交诉状,状告中消协不作为,指责其在备受关注的“索赔事件”中态度十分消极。
有专家表示,黄静起诉中消协,显示了中国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
无论此案结果如何,都将推动和促进消协部门完善其职能,规范其职能。
上午现场
是否受理法院7日内答复
上午9时许,黄静代理人周成宇带着起诉材料来到宣武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一个多小时后,周成宇从法院出来。
周成宇告诉记者,立案法官已经复印了全部的诉讼材料。法官表示从未碰到过这种案件,称法院将对此案进行研究,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具体答复。
黄静代理人
黄静诉求判中消协履行职责
“这次起诉就是针对中消协在华硕案中的冷漠和无动于衷。”黄静代理人周成宇告诉记者,2008年11月,黄静曾向中消协提交“立案调查申请”,要求对华硕、英特尔两家公司进行调查。
后中消协回函,称“因华硕公司明确表示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因此中消协拒绝对黄静的相关申请立案调查。
周成宇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赋予了中消协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法定职责,但在华硕案中中消协表现得十分消极。
在诉状中,黄静请求法院判定撤销中消协的回函,判定中消协履行法定职责,支持黄静维权诉讼,并揭露、批评华硕公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黄静还称,作为中消协律师团团长的律师邱宝昌,却多次代表华硕公司参加与黄静的谈判,因此请法院判定中消协撤销邱宝昌中消协律师团团长的职务。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拨打邱宝昌律师的手机,但一直未能取得联系。
专家声音
中消协“失语”让人失望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著名律师张起淮表示,不可否认消费者协会成立多年来,一直努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取得了不少成绩。
张起淮表示,消费者现在仍然面临投诉难、权益保护难的问题。无论黄静此次诉讼成败如何,都将具有积极的意义。
“华硕事件”是近年来非常重要的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例。然而在这一事件中,公众一直没有听到消协方面的声音,中消协的“失语”及其消极态度难免有些让人失望。
张起淮说,据他了解,有些消协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有时甚至站在消费者的对立面,使得消协部门面临着信任危机。
因此,黄静此次诉讼,一方面显示了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表明消费者对消协工作给予了更多的要求和期待。
案件背景
华硕天价索赔事件
●2006年2月9日,首都经贸大学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因电脑故障,次日送检时华硕工程师免费更换了CPU。
之后,黄静让朋友周成宇检查,发现CPU被换成了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CPU,而这种处理器是被英特尔明令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的。
随后,黄静和周成宇与华硕进行了多次交涉,并向华硕提出了500万美元的索赔。
●2006年3月7日,华硕报案后,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将黄、周二人拘留。黄静在看守所度过了294天。
●2007年11月9日,海淀检察院对黄静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黄静不是“敲诈勒索犯罪”。
●2008年12月,黄静正式起诉华硕公司,以消费欺诈为由索赔500元人民币。
●2009年5月8日,黄静获得国家赔偿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