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堂吉伟德
“捂盖子”式的应对是欲盖弥彰
今年江西省南昌市出台“三桥”(南昌大桥、新八一大桥、生米大桥)捆绑收取通行费政策后,市民质疑该政策缺乏法律依据。南昌市民刘平(化名)为此将南昌市政府告上法庭。记者获悉,南昌市建委日前以支付4000元补偿金的方式,劝刘平放弃起诉南昌市政府。
本来,在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下,以法院为第三方来评审,无疑是最优选择,足以令人信服,然而南昌市建委却背道而驰。究其原因,与当前政绩考核下潜规则运行有很大关系。众所周知,很多部门都有依法行政方面的考核,在法制工作方面,就有“不得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行为的发生”这样硬性的要求。这不但涉及部门及其领导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政府及其部门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对行政诉讼,大多公权部门都是采取私下谈判、高价补偿、花钱收买、劝其撤诉等最简单的办法来息事宁人。甚至在一些领导看来,“摆平就是能力,抹平就是水平”已经成为当下的一种通行手法,南昌市建委的做法,不过是这种惯例的延续。
“捂盖子”虽然程序简化,但却给人很多现象空间。首先,这种“私下勾兑”的办法有理亏的嫌疑,加大公众对其政策的更大不满。其次示范效应必将使事态持续发展。得到补偿的先例,足以让与之相似者纷纷效仿,“一个刘平摆平了,更多的刘平跟上来”。三是社会的关注,必然驱使事情要得到最终解决。媒体的关注,公众的呼声,甚至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过问,最终会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促使南昌市当局回归到台面,直面质疑,真正解决问题。
正如此案的代理律师姜明亮说,公权通过民间调解的方式解决,实在不妥,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4000元补偿费又涉及公权滥用。希望南昌当局直面现实,不要再玩“欲盖弥彰”的把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