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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被分手”刺伤女友 主动自首被判缓刑

2010年03月21日10:32

    稿源:齐鲁晚报

    难以接受“被分手”大学生刺伤女友
    因其自首并主动赔偿,被判缓刑

  本报临沂3月20日讯 相爱多年、在家乡“留守”的恋人突然提出分手,这让大学生小金难以接受,爱恨交加的他一时冲动竟用水果刀把女友刺成重伤,然后投案自首。日前,郯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郯城法院查明,家住郯城县农村的小金是某大学经济学院的学生,他在读高中时与同样来自农村的同学小萌确立了恋爱关系。高中毕业后,小金远离家乡继续求学,而小萌却名落孙山,只好“留守”家乡。

  但小金对小萌的感情丝毫没有变,依然一往情深。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见面次数的减少,小萌认为双方身份的改变使他们的爱情及将来的婚姻变得越来越不切实际,于是对小金逐渐疏远,最终选择了分手。

  2009年9月13日,小金回到家乡,决定找小萌面谈,劝其“回心转意”。小萌坚决地提出与小金断绝恋爱关系。小金苦苦相劝,小萌不为所动,随即二人发生争执。

  此时,小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照小萌的左颞部、左肩胛处、左臂等部位连刺数刀,顿时鲜血直流,后经鉴定,小萌脊髓损伤,肢体萎缩,活动障碍,构成重伤。

  血案发生后,小金主动拨打110报警,并对伤重倒地的小萌积极施救,配合随后赶到的120救护车将小萌送到医院救治,在医院等候警方将其带走处理。案发后,小金的亲属主动赔偿小萌经济损失68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金故意重伤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能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文中所用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新闻公共帐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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