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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网上发帖出租保障性住房 违规使用终被查处

来源:台海网
2010年03月22日09:18
  台海网3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 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王莲花)申请了保障性住房不住,而是将房屋改做其他用途。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公房管理中心已发现有3个申请人在网络上发帖招租,2个申请人将房子改做其他用途。公房管理中心表示,对违规使用情况严重的住户,将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经过一段时间的拉网式巡查,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发现,高林居住区的10多户经济适用房住户,有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该小区物业及时向这些住户发出违反管理使用告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违规使用情况较为严重的是,高林居住区一里15号梯1111室和20号梯1102室的申请人。1111室的申请人将保障性住房改成仓库,屋内摆设全是一些未拆封的家电电器及配件。而1102室的申请人则是直接将房屋借给他人用做加工窗帘生意,厨房、洗手间都成了窗帘加工材料的仓库,卧室和客厅则成了窗帘的展示厅。

  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也派专人每天在互联网上同步进行搜索,以便及时发现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转租行为。到目前为止,已经在网络上发现有3个申请人发布出租保障性住房的帖子。

  据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介绍,在此次突击检查中发现,大多数以前巡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没有作出整改,只有少数住户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并进行了改正。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经营、转让社会保障性住房,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收回房屋,并对相关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开高级车住保障房

  门禁摄像记录监督


  高林居住区是目前厦门市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现已有近1400户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户和1000多户经济适用房申请户入住该小区。为提高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在该小区安装了门禁摄像系统,以便监督进出小区的车辆,杜绝“开高级车住保障房”的现象发生。

  目前,高林居住区的门禁摄像系统已经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只要是进出高林居住区的车辆,门禁摄像系统会自动记录,物业服务公司将对进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车辆车牌进行截图,然后由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向车辆管理部门核对经常出入小区的车辆牌号,以便核查是否属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有。
责任编辑:新闻公共帐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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